招标编号:0623-1675N2105J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长发改 [2008]64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经市政府批准,现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施工年度定点合作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供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施工单位2016-2018年定点招标
2.2 项目概况:“十三五”时期是长沙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全市正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供水管网是关键性的配套工程。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长沙市城区供水管网的新建和改造,供水管数量多、分布散、 工期紧张、部分管线受道路施工进度、现场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导致工程建设周期不可预见,施工单位须具备丰富的相关工程施工经验,以确保本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2.3 建设地点:长沙市城区、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六个区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投资额约5000万元/年。
2.5 招标范围:立项批复范围内近两年需实施的分布散、单项金额小且客观上不具备单项招标条件的和临时性、应急性供水管网工程。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7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保修。
2.9 定点单位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近 3 年(以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管径在DN1000及以上的供水管线新建或改造工程业绩。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④入围工程业绩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页。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除关键岗位人员外,中标后中标人应在各区应成立一个专项工作组,每个专项工作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3.7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提供官方查询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
3.8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及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通过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4.3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由招标人代表及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委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整个资格审查的过程由社会监委和行政监委监督。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以下要求办理: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80 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账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③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4日下午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长沙市供水管网施工年度定点招标”)。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6年 10月 20日~2016年 10 月 2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7.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单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点击网上报名即可,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8、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 10 月 25 日9:00时整(逾期到达的将不予接收资格审查资料)
8.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9、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此项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视同提交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④入围工程业绩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页);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8)施工员、质量员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
(10)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提供官方查询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511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上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谢先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511室
电 话:0731-84516475
邮 箱:10406407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