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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至北海国家高速公路湖南省张家界至官庄段初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9-02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70亿
招标人: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报名中
2019-09-06 00:00:00

剩余: 00小时 0分钟 0

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 2019-09-02 2019-09-23
投标文件递交 2019-09-07 2019-09-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至北海国家高速公路湖南省张家界至官庄段(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列入了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建设资金来自国内投资,招标人为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本项目初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张家界、怀化市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起于张家界市区东侧洋池,与常张高速公路相接。经沅古坪、杨柳村、高坪至沅陵官庄,主线全长约83公里,连接线4条共计长度约为26.8公里,分别为沅古坪连接线、七甲坪连接线、五强溪连接线、清浪连接线。估算投资约170亿元。

技术标准:采用设计时速100km/h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2.2.2招标范围:按照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负责呼和浩特至北海国家高速公路湖南省张家界至官庄段初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工作,并向委托人出具初勘监理报告、初步设计咨询报告;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2.2.3本次招标咨询服务期限为:委托人发出开始勘察设计监理咨询通知后60个工作日内提交初勘监理报告、130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咨询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附件1附录1要求的资质、附件1附录2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3]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招标人不接受最近一个信用评价周期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两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三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3.6本次呼和浩特至北海国家高速公路湖南省张家界至官庄段初步勘察设计和初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同时招标,评标顺序为先评勘察设计,再评监理咨询。潜在投标人同时报名本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和监理咨询的情况下,如在勘察设计评标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监理咨询评标中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 9 2 日至2019 9 6 日(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2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n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安排,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的质疑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提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9 23 (详见外网招标公告)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屏幕)交招标人签收,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号:607005536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其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hnjt.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nan.gov.cn/)上发布。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址: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一段1号办公楼

联 系 人:金先生

   话:0731-89872902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中心12

联 系 人:   刘先生      黄先生 

   话:13973168138 18607370167

    真:0731-84169656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

    话:0731-88770091

    真:0731-88770094

邮政编码:410004

                                               201992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咨询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4、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上述表后还应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基础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核实确认。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4.如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勘察资质,则投标文件中只需要附勘察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即视为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在近八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8年)内,投标人应至少完成过:

一个里程不少于30km的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合同段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或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业绩

 

                                                                                      

注:

1.投标人的勘察设计业绩以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上述系统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2.如投标人未提供勘察设计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监理咨询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招标人或项目业主出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招标人或业主经办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复印件。

4.投标人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 誉 要 求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1.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4]高级工程师职称;

2.8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8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高速公路合同段的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或者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业绩。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业绩以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的信息为准,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上述系统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3.如投标人未提供勘察设计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勘察设计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项目负责人的监理咨询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招标人或项目业主出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招标人或业主经办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复印件。

5.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以上证书证件或证明资料均用彩色扫描件。

6.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咨询服务人员最低要求)

 

 

数量

资 格 要 求

路线

分项负责人

1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最近8年内负责过1个高速公路合同段路线的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或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

桥梁

分项负责人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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