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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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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19-08-28 | 2019-09-18 |
投标文件递交 | 2019-09-02 | 2019-09-18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与医院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工程地点: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138号)
2.3项目概况: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建筑面积58531平方米,工程建安费暂定3.8亿元(注:最终结算以审计结论为准)。
2.4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计,至项目正常投产运营和结算审核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咨询服务:自初步设计阶段起,根据建设工程的特征,按质量、投资、进度的要求,对设计工作进行全过程(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督及管理,并对各阶段各专业设计成果文件进行复核及审查,纠正偏差和错误,提出优化建议,出具咨询报告。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从EPC招标阶段开始,经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自工程交易阶段起:1.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2.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3.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4.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5.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至施工阶段(含人员驻场):1.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2.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3.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4.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5.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相关建议。至竣工阶段:1.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2.协助办理竣工决算的编制或审核;3.建设项目后评价。
BIM技术服务:自初步设计阶段起,根据建设工程的特质,依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图纸及相关建设过程中的变更情况,分阶段编制及完善BIM的建模工作,并负责通过BIM模式实时监管项目的设计落实情况、引导项目施工等;至竣工交付期,需同时交付BIM竣工模型。
招标代理服务:自工程交易阶段起:负责组织我院门诊医技楼项目后续相关招标工作(含EPC招标),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就相关招投标的咨询工作、与政府部门的对接工作向甲方提供服务。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的所有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下列三项资质及相应资格;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投标人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1.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不得由造价、设计、监理、招标代理、BIM等负责人兼任,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必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6财务要求: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016、2017、2018三个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1.7业绩要求: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或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理入围业绩、造价入围业绩、设计入围业绩各一个,联合体投标各成员的业绩须与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相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监理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家数须不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凡已进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6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5.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帐 号:607005776
5.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日期与时点为准。
5.5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9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具体开标室见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企业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要求是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开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nan.gov.cn/)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电话:0731-88950074。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138号
联 系 人:宋先生、黄先生
电 话:0731-88618972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1-1805室
联 系 人:吴传燕、周加乐
电 话:0731-8516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