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建库公告
招 标 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所属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为贯彻落实长政办发【2011】3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长沙市建设工程具体情况,现组建全市统一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均可投标。
1.建库概况
长沙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组建方案已经核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建长沙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承担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服务周期暂定为三年(从2011年7月1日起实行)。建库规模50家,其中甲级30家,乙级或暂定级20家。
2.资格要求
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2 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乙级或暂定级资质;
2.3本省工商注册所在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应在本市行政区域设立分支机构三年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非本省工商注册企业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并已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三年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专职人员【其中湖南省专职人员(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不少于6人】。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6至2011年5月26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投标保证金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单。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2、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湖南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4.3、投标人应在银行转账单备注栏内注明:申请入库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27日9:00时整。
5.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
6、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11年5月10(含)日17:00时前将疑问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7.评标办法
7.1 评审方式:当参加投标且资格性审查合格的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少于30家,乙级或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少于20家时,全数入围;当参加投标且资格性审查合格的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超过30家,乙级或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超过20家时,则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得分的高低分别取前30名、20名。
7. 2 评标办法:招标代理机构入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