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06022号
采购项目编号:2911-20190702-140
项目负责人:吴晗
联系电话:0731-8445226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36,00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C15040201-机动车保险服务 |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
3 |
年 |
36,000,000 |
36000000 |
58000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本项目接受由总公司(法人机构)授权的湖南省级分公司直接参与投标,如为湖南省级分公司参与投标的: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总公司(法人机构)授权湖南省级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2、特定资格条件:
如为总公司(法人机构)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
(1)须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
(2)本项目的服务机构必须为投标人下辖的湖南省级分公司,投标人须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省级分公司。须提供服务机构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如为总公司(法人机构)授权的湖南省级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
(1)本项目服务机构必须是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湖南省级分公司,须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2)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9年07月15日 起至2019年07月22日止,每天上午9:00 时到 12:00 时,下午 14:30 时到 17:0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58,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6日 10:00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6日 10:00
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
联系人:熊会明 电话:0731-8811973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联系人:康艳、吴晗、祝婷 邮编:410005
电 话:0731-84452269 传真:0731-82254858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