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 0天 0小时 0分钟 0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19-05-28 | 2019-07-16 |
投标文件递交 | 2019-06-02 | 2019-07-16 |
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设计总体总包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19年6月12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特别提醒: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规定:“招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且禁止参与我司项目投标(最多三年)的处罚,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标识、密封、递交,开标、验证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3、用于资格后审和商务评审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若合同不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的信息时,须另外提供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信息的中标通知书或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否则业主证明无效,视为无效业绩;例如地铁业绩,业主证明须加盖“地铁集团(总公司)或地铁建设公司”的行政公章,否则业主证明无效,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中其他涉及本要求的条款同时做相应修改。
4、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附件2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人: (全称、签章)改为“投标人: (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签字) 改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代表: (签章) 改为“授权代表: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盖章)改为“法定代表人: (签字)”。
5、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二、技术标部分(P125页)(二)技术标正本具体制作装订要求“(2)封面、扉页、封底:封面、封底采用白色铜版纸不加任何硬衬,不得作任何文字或标识;扉页应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注册建筑和结构专业人员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改为“(2)封面、扉页、封底:封面、封底采用白色铜版纸不加任何硬衬,不得作任何文字或标识;扉页应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体负责人、项目总包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合同条款
6.1第四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1.2.3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修改为:1.1.2.3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6.2第四部分专用合同条款6、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4暂停设计补充以下内容:
通用条款6.4.2修改为:
6.4.2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
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在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14.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复工指示后15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设计人应按第16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
6.3第四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注:1)本项目初勘、设计费(含总体总包、初步设计)均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修改为:
注:1)本项目初勘、设计费(含总体总包、初步设计)均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6.4第四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违约责任14.2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4修订为: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承担由此发包人给造成一切损失。
修改为:14.2.4修订为: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在全额扣除履约担保后,设计人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并承担由此发包人给造成一切损失。
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一)商务问题
问题1: 根据招标文件第125页,技术标主要内容包括“1、方案设计;2、设计深度;3、技术可行性;4、方案投资估算……”,则投标文件要严格按此章节来执行吗?还是投标人可以自拟章节,只要确保包括这些内容即可?
问题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二、技术标部分(一)技术标主要内容中2、设计深度,设计深度作为编制内容难以实现,请问是否可将设计深度在“1方案设计”内体现。
答1-2:技术标章节按招标文件执行,认为在本章中不能表述充分的内容,可放在相应章节中,并在本章节中说明所在位置,如章节编号等。其他内容投标人可自行扩充。
问题3:资质证书要求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我公司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但是证书上没有二维码,可否取消此项要求。
问题4:招标文件5.3.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交下列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和装订成册复印件两套中(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根据建建监督[2016]111号,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还是旧的版本,尚未收到新版的资质证书,不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想问一下,如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问题5:强制性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两套,复印件要求提供二维码可供扫描,由国家住建部颁发的资质证书上均无二维码,因已提供资质原件备查,是否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原件的复印件即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问题6:招标文件P130资格审查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中企业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根据建建监督[2016]111号,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因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还没有二维码查询的功能,因此该条件是否可以改为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即可?
答3-6:资质证书不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的必须提供副本原件。
问题7: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正副本的要求,正文需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5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4号仿宋字体,采用单倍行距,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不得存在空白页,不得存在倒装或反装现象,不设页码、页眉、页脚,绘图部分不设图签,不得出现任何可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使用A3纸张横向装订成册。 请问招标人,是否全文不设页码,无页码评阅较为不便,可否增设页码,不设页眉、页脚标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招标文件5.3.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交下列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和装订成册复印件两套中(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规定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本单位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只看到查询表格可以证实本单位已入湘登记,请问以哪种形式提供相应证明比较合适?
问题9: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表,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出来仅为一个无标识的excel电子表格,本次投标资格审查原件是否为该电子表格中体现投标单位名称的页面打印出来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即可?
答8-9:提供查询网址截图及带有本单位信息的相应表格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问10: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的两套复印件的包装与密封没明确,是否参照原件的包装要求?
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的两套复印件不做包装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提问11:招标文件第8页要求开标时候授权委托人手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活动,而112页提供的授权书格式中,法定代表人盖章即可,请明确是否必须要求亲笔签名。
提问12:招标文件110页的落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签字),是否理解为盖章或签字?
提问13: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代表要求签章,可否签字? 附件4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盖章,是否应为盖章或签字?
答11-13:详见本澄清答疑文件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第4条。
提问14:附件6 (签字 公章),是否此处还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再盖章?
答14:是。
提问15:财务状况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写明“不需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中3.5.2要求提供财务会计报表,请问以哪条为准,如需附,请明确年份。
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提问16: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如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联合体成员方均应签字盖章的地方,因为授权委托人是联合体双方统一授权唯一委托代理人,是否理解为只由唯一的授权代理人签字,联合体各方盖章?且投标文件未注明联合体各方都需盖章的地方,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含商务标、技术标及密封等)?
答:是。
提问17:3.7.3中描述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副本可否采用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答:不可以,副本可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签字。
提问18:技术标3.7.3要求采用A3规格,而技术标正本制作具体要求“版面采用A3缩印本”,版面上A3缩印本即为A4版面,是否以3.7.3为准,采用A3规格?
提问19:P125页提出技术标正本与副本均采用A3横向装订,为何封面、目录、正文、封面又采用A3缩印本?
答18-19:技术标采用A3规格。
提问20:是否提供技术标封面与扉页模板?效果图黑色底板是指效果图展板背景为黑色,或效果图图幅背面为黑色?效果图打印纸张是否有规定?密封包采用多大尺寸?
答:技术标封面与扉页按招标文件执行,不提供模板;效果图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效果图包装紧实不破损。
提问21:技术标副本和效果图密封后,封口处是否不贴密封签,也无需标注任何字样?
答:是。
提问22:招标文件125页,要求技术标正本扉页写明技术负责人、注册建筑和结构专业人员的姓名,而招标文件的人员配置要求中并未要求有技术负责人和注册建筑和注册结构人员,请明确是否需要配备技术负责人和注册建筑和注册结构人员。
提问23:技术标正本扉页要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的名字并签字,是否理解为总体组中必须有一名注册建筑师及结构师,并签字,以上注册建筑及结构师是否均指一级?如果联合体投标,技术文件正本扉页是否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方的注册建筑及结构师签字即可?
答22-23:详见本澄清文件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第5条。
提问24:标书是按单面打印还是双面打印。
答:标书单双面不做具体要求。
提问25:招标文件P20,5.3.2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中,业绩要求是强制条件,招标公告中对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资格审查中业绩只对联合体牵头方有要求,且商务报价评分中业绩得分也是只考核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情况,而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11-1投标人近60个月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下面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此表”,如联合体成员方暂无“已完成投标人类似业绩”,可否空着不填?如需填写,作为联合体参与方,如未独立承担过类似业绩,在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60个月内仅作为联合体参与方参与过类似项目,是否应将这些类似项目填入附件11-1的《投标人近60个月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中?
答:联合体参与方无须填报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提问26:招标文件P119-120投标人近 60个月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和投标人近60月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注:2.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附后。此表有序号排序,是把所有项目以序号添到该表中不够续表?还是每有一个项目都填写一个整表?
答:每个项目填一张项目情况表。
(二)技术部分
问题1: 招标文件第7页3.7.4中关于投标文件份数中论述“副本(含方案设计多媒体演示文件的光盘)七份(暗标)”,本次投标技术标副本为暗标,请招标人明确是否有多媒体演示文件,若有,多媒体演示文件针对暗标的制作要求是什么?
答:不强制要求提供多媒体演示文件形式,可采用视频、PPT汇报文件等。演示文件需全面展示设计方案,如线路布局、高架车站、地下车站、停车场、高架桥梁、室内装修、设计主要标准参数等。
问题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33项3.7.4中“技术标:一式八份,正本壹份,副本(含方案设计多媒体演示文件的光盘) 七份(暗标);请问方案设计多媒体演示文件是否指的是PPT汇报文件?
答:不强制要求提供多媒体演示文件形式,可采用视频、PPT汇报文件。演示文件需全面展示设计方案,如线路布局、高架车站、地下车站、停车场、高架桥梁、室内装修、设计主要标准参数等。
问题3:根据第132页附表3《投标技术评审得分表》所列,本次投标需在方案设计、设计深度、技术可行性等方面全面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可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线路CAD图、地形图、勘察等相关资料,便于投标人对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答: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PDF版)、地形图(dwg)、测绘资料(PDF版)、勘察报告(PDF版)、平纵断面图(PDF版),其他自行收集。
问题4:请问能够提供沿线地形图及规划色块图?
答: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PDF版)供参考。
问题5: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客流预测报告;
问题6:提供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线站位周边沿线的地形资料、规划资料(道路红线、地块规划、规划地面标高等)、管线资料;
问题7:提供学士路站湘潭大道快速化隧道资料;
问题8:提供建构筑物风险源基础资料:(1)高铁湘潭北站总图及南广场桥桩基础、站台股道高速桥桩基础。(2)桐溪港箱涵、K10+572 LS-28箱涵资料。
问题5-7回复:
答: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PDF版)、地形图(dwg)、测绘资料(PDF版)、勘察报告(PDF版)、平纵断面图(PDF版)、桐溪港箱涵、K10+572 LS-28箱涵资料,其他自行收集。
问题9:总承包勘察包括初堪和全勘察工作的管理,初堪的工作量可否提供?
答:提供暂估工程量供投标人参考。
问题10:P90页,“二、主要技术要求”中,第1.主要设计范围:主要包括…. 初步设计阶段的初步勘察、各专业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输变电);请澄清:本次招标范围中各系统(如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AFC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等)的具体系统设计工作是否应为各系统的工点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还是本次招标总体总包设计范围中包含了各系统的设计工作?
问题11:P90页,“二、主要技术要求”中,第1.主要设计范围:主要包括…. 初步设计阶段的初步勘察、各专业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输变电)”;请澄清:除车辆及牵引、线路、限界、行车及运营组织之外的其他专业的具体设计,是否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12:P90页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中主要设计范围与主要工作内容不统一,后者又涵盖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设备采购等,请澄清主要工作内容。
问题13:P95页,1.2.2“初步设计阶段总体工作内容”中,第(5)条“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技术、图纸部分),设备系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技术部分)”,设备系统招标文件应不属于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范围,且设备系统招标文件是否应为具体系统工点设计单位负责编制,总体总包单位负责审核?
问题14:P94页~P96页,“2设计总体工作”中含施工图、配合施工与后续工作内容,请澄清:是否为“不含施工图、配合施工与后续工作内容”。
问题10-14回复:
答:总体总包含所有初步设计阶段的系统设计工作;含后续施工所有专业的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图、用户需求书等);含车辆及牵引、线路、限界、行车及运营组织全过程施工图设计;同时包括后续施工阶段的施工配合、设备采购配合等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为准。
问题15:P100页,2.3.3“负责完成重大技术方案研究和方案设计,包括线站位、….、工程筹划、与既有3号线衔接设计(含控制中心、跨平台接入)等设计工作;”,请澄清:本招标文件中的与既有3号线衔接设计中的“跨平台接入”指的是具体什么平台?针对哪个系统?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16:招标文件中观音港站、白泉站、黄家湾站、北津站均为高架二层站,请问高架站地上架空层是否计入建筑层数?即此处所指的高架二层站是否为地上二层为站厅层,地上三层为站台层的高架形式?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