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12页“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35.2条 进场交易费 应收交易服务费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执行,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国家规定的票据。”与招标文件第25页“投标须知正文 第34.2条 中标人、招标人根据湘发改价服【2016】711 号文件规定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本项目的进场交易费。”前后不一致。现修改为:
应收交易服务费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执行,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国家规定的票据。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