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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 |
湖南省疾控中心择址新建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疾控中心择址新建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省人民政府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湖南格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湖南省疾控中心择址新建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_
2.2工程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高源村
2.3项目概况:包括公共卫生业务大楼,科研后勤楼,毒理实验楼,理化实验楼,生物实验楼,地下停车场(含人防工程)以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面积457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0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62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43354.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078.02万元。
2.4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肆年,服务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至项目竣工财务结算审批完成。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详细规划设计,包括本项目范围以内(红线范围内)的总平面布置(含园林绿化设计)和工程建筑单体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建筑智能化、边坡及基坑支护、绿色建筑等所有内容,以及BIM技术运用)、单体报建图设计(满足办理规划单体建筑报建审查要求)和概算(满足办理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及提供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相关技术服务。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本项目所有专业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并配合甲方竣工备案和档案移交等有关工作。
造价咨询服务:材料询价服务、施工合同价审核(含对审),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管理工作。
招标代理服务: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等招标服务(办理招标申请事项,起草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办理招标手续、依法组织招标,负责与政府招标管理部门进行协调)。EPC范围为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通用、专用设备等。
其他服务:地形测量并提供土石方数据,以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要求进行的工程咨询服务,如消防、气象、水务等工程咨询服务。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可分包 地形测量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须具有以下资格要求:
3.1.2.1勘察类: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2设计类: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3监理类: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4造价类: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甲级资质;
3.1.2.5投标人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1.3信誉要求:企业近3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5拟派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类);
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拟任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
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6财务要求:
提供上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7业绩要求:
提供:近 三 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三年完成的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30000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监理业绩。
3.1.8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仅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由牵头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①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②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③投标单位资质证书;④项目总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仅养老保险,即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⑤省外企业提供入湘登记证原件或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截图(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证件均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原始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应当一致且清晰,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4.2报名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4.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
户 名: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 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帐 号: 84318999910100031004890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5.5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准。
5.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 21 日9时00分,地点为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项目监管部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监督电话0731-88950074。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50号,老办公楼213室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731-84305715
招 标 人:湖南格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三段439号浏阳河畔
联 系 人:颜志勇
电 话:1867312169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朱霞 徐华中
电 话:0731-8445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