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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炎陵至汝城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决算文件编制咨询服务招标湖南省炎汝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决算编制第ZJ2标段

发布日期: 2019-04-16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44.16亿
招标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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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
投标文件递交

湖南省炎汝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决算编制

咨询服务第ZJ2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湖南省炎陵至汝城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交能[2009]2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湖南省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湖南省自筹、交通运输部补助35%;国内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郴州市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起点炎陵西互通,终点江屋北,主线全长151.07 公里,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项目已于20171228日建成通车,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决算编制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咨询服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与目标

湖南省炎汝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决算文件编制咨询服务(ZJ2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编制本项目工程决算文件,并负责与审查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解释、修改和完善直至最终项目竣工验收,协助委托人完成本项目竣工决算工作。

服务期限:60天,具体启动时间以咨询人下发的通知为准。服务目标:完成项目工程决算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最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至少签订或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概算(或决算或预算)的编制或审查(含土建、机电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咨询服务合同(同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业绩不重复计算)。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相关专业),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必须提供咨询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最近5年(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至少参与或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概算(或决算或预算)的编制或审查(含土建、机电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咨询服务合同(同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业绩不重复计算)。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③]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416日至2019422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号原高速公路管理局办公楼301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报名人二代身份证;(2)递交的复印件资料:报名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全套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57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具体开标室见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划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标段:ZJ2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号:84318999910100031004754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上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9. 联系方式

             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

    执 行 机 构: 湖南省炎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沙市芙蓉区嘉雨路128301

               编: 410000

               话: 0731-89872466

               真: 0731-89872466

             人: 程先生

           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

               话:0731-88770091(基本建设处)

0731-88770122(基本建设处)

               真:0731-88770094 (基本建设处)

               编:410004  

 

 

 

2019415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咨询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咨询人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最近5年(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至少签订或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概算(或决算或预算)的编制或审查(含土建、机电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咨询服务合同(同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业绩不重复计算)。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4情形之一。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资历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相关专业),且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最近5年(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至少参与或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概算(或决算或预算)的编制或审查(含土建、机电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咨询服务 合同(同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业绩不重复计算)。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不得处于暂定职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

3、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进场,否则招标人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咨询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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