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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引水工程郴州大道(龙潭新村-青啤大道)段施工损毁道路修复工程

发布日期: 2019-04-10
项目名称:
东江引水工程郴州大道(龙潭新村-青啤大道)段施工损毁道路修复工程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0.04万
招标人:
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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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投标文件递交

东江引水工程郴州大道(龙潭新村-青啤大道)段施工损毁道路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江引水工程郴州大道(龙潭新村-青啤大道)段施工损毁道路修复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313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江引水工程郴州大道(龙潭新村-青啤大道)段施工损毁道路修复工程 。

2.2建设地点:G240G357)线郴州龙潭新村至资兴青啤大道段。

2.3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2年,保修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起5年。

2.4 招标范围:东江引水工程管道施工损毁道路的路基、路面、安保、管道、亮化等工程的修复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2.6项目概况:G240G357)线资兴至郴州段于2001年初步建成,2011年进行了扩建。2014年因解决郴州饮用水问题,开始建设东江引水管道施工,2018年完成25公里东江引水工程管道施工,因东江引水工程施工过程中损毁了现有道路,因此需立即修复,修复的道路从G240G357)线郴州大道(龙潭新村路口)至(青啤大道路口)。本次大修路面结构为沥青路面,设计行车速度80KM/h,标准横断面形式分为四种:①有绿化带段:5.5米宽人行道+6米宽绿化带+15.5米宽机动车道+6米宽中央分隔带+15.5米宽车行道+6米宽绿化带+5.5米宽人行道=60米;②无绿化带段:3.5米宽人行道+15.5米宽机动车道+6米宽中央分隔带+15.5米宽车行道+3.5米宽人行道=44米;③有辅道段:2.5米宽人行道+15米宽机动车道+1米宽道路护肩+中央分隔带H646.5米宽)+1米宽道路护肩+15米宽车行道+2.5米宽人行道=37米;④无辅道段:2米宽人行道+15米宽机动车道+6米宽中央分隔带+15米宽车行道+2米宽人行道=40米;车行道横坡1.5%,人行道横坡2%。技术参数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依据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备案,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近 3 年(201631日至 2019 年2月28日,以交工时间为准)内完成过二个主线里程25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路面的大修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信息网页查询截图)。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备查。

3.2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类);拟任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具有近6个月缴纳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6年和2017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152017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9 4 10 日至2019 4 14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郴州市骆仙路燕泉福邸1710-1711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如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下述资料的复印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备注:如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业绩证明材料;⑤经办人二代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发布

5.1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5.2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 4 29 17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制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 4 30 10 00 分,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相应开标室(东临芙佳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拟任经理)携带经公证的(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不受理投标。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0731-89991040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址:郴州市北湖区体育西路2

联 系 人:工程建设部

    话:0735-28900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郴州市骆仙路燕泉福邸1710-1711

联 系 人:黄先生、于先生、首女士

    话:0735-818777118973562539

 

首文娟 签于 2019/04/10 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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