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检察院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无纸化、多媒体音视频应用系统(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2年5月6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2]000246号-1 |
采购人(全称):南县人民检察院(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介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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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南县人民检察院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无纸化、多媒体音视频应用系统(包1)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无纸化、多媒体音视频应用系统 |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0246号 |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5、项目内容: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无纸化、多媒体音视频应用系统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弱电安装,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施工安装 项目经理:詹介人。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640000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A020199-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湖南介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无纸化、多媒体音视频应用系统 | 否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1 | 批 | 640000.00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5月06日,履行期限:45天。 |
地点:南县人民检察院 |
方式:上门安装调试 |
四、付款 |
1、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70%,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付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甲方三日内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合格试用期3个月后付清尾款。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2-05-05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3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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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5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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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主体 |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詹介人 | 委托代理人:杨炜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13873775088 | 电 话:13203654756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万城国际邮政广场业务楼3楼1号房 |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 | | 帐 号:184960010400127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