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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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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
投标文件递交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郴州管理处。现对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郴州管理处2019-2021年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郴州管理处隶属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负责管理郴州辖区范围内648.06公里高速公路。本次招标服务里程(含连接线)共计648.06公里。
2.2 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辖区内政府还贷性高速公路以及集团公司投资经营路段提供车辆救援服务。具体为:对发生故障或事故的机动车进行排障、吊装、拖行,包括对车载货物进行收集、装运、清理现场和对伤亡人员进行转运等,并按照审定的收费标准向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用。对有路产损失由交警拖送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车辆免收停车费用。
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标段划分见下表:
管理处 |
标段号 |
路段 |
里程(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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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线 |
连接线 |
小计 |
合计 |
站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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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 |
第一标段 |
G4京港澳高速郴州北段(K1739+612-K1841+768) |
103.92 |
12.43 |
116.35 |
648.06 |
≥2个 |
第二标段 |
G4W2岳临高速桂武段(K410+139-K541+946) |
131.81 |
39.79 |
171.59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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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
G76厦蓉高速郴州段(k532-k726+300) |
194.30 |
28.40 |
222.70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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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标段 |
G4E平汝高速炎汝段(K381+968-K482+142) |
100.17 |
37.24 |
137.42 |
≥2个 |
2.3总服务期及要求:
总服务期为2年6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视服务质量续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涵盖车辆救援服务等相关内容),具有最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为高速公路救援服务的救援站至少1个,救援站总服务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投同一标段,否则其所有投标均被否决。
3.4 招标人不接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列为暂停投标资格或正处于被责令“限期整改”期内或被停止承接项目的投标人报名。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最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暂停或者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救援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4个标段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详见附件2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2月25日至 2019年12月 29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 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交招代理机构签收。
6.3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 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出席,还需授权委托书)。
6.4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到以下保证金专用账户:
保证金专用账户:
第一标段:7000元。
帐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8431899991010003100363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第二标段:20000元。
帐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8431899991010003100364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第三标段:23000元。
帐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84318999910100031003641
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