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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
投标文件递交 |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限速标准调整论证和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限速标准调整论证和设计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我省高速公路限速80公里/小时路段限速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18〕580号)及省政府会议纪要(湘府阅〔2018〕24号)要求: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对所管理的限速8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路段开展限速标准调整论证工作,并根据论证结果组织实施。本项目第1标段针对炎汝高速郴州段、衡炎高速株洲段、炎汝高速株洲段、炎陵高速、炎睦高速等路段的限速标准进行调整论证和设计,里程共计213.479公里;第2标段针对怀通高速、新溆高速怀化段、新溆高速娄底段等路段的限速标准进行调整论证和设计,里程共计226.187公里。
2.2 招标范围:对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限速80公里/小时路段进行标准调整论证和设计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开展每条高速公路的限速标准调整安全性评价论证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调研与资料收集、数据分析、论证、评价报告与结论、限速方案与安全设施完善方案)、提交每条高速公路的限速标准调整安全性评价论证报告至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含论证报告评审);设计工作大纲制订、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技术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编制、交通组织方案设计文件编制;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含施工图评审)、招标与施工配合(如有)、提供相关技术交底、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和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文件以及工程完工后的竣工图编制、参加交(竣)工验收等。
2.3 标段划分:本次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限速标准调整论证和设计服务招标设2个标段,标段号、路段名称见下表:
标段号 |
路线编号 |
路段名称 |
桩号范围 |
里程 |
目前限速标准 |
第1标段 |
S11 |
炎汝高速 郴州段 |
K386+650-K482+142 |
95.492 |
80 |
S11 |
衡炎高速 株洲段 |
K299+660-K330+048 |
30.388 |
80 |
|
S11 |
炎汝高速 株洲段 |
K329+000-K386+650 |
57.65 |
80 |
|
S90 |
炎陵高速 |
K0+000-K11+829 |
11.829 |
80 |
|
S90 |
炎睦高速 |
K11+829-K29+949 |
18.12 |
80 |
|
小计 |
213.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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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标段 |
G65 |
怀通高速 |
K2204+000-K2383+300 |
179.3 |
80 |
S70 |
新溆高速 怀化段 |
K148+961-K182+000 |
33.039 |
80 |
|
S70 |
新溆高速 娄底段 |
K135+113-K148+961 |
13.848 |
80 |
|
小计 |
226.1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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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39.666 |
|
2.4 服务周期:
2.4.1自招标人下达开展每条高速公路限速标准调整论证工作之日起 60 日内提交论证报告至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复;第一阶段设计任务单之日起 20 日内提交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含设计工作大纲、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交通组织方案设计、施工图评审文件等);自招标人下达的第二阶段设计任务单之日起 30 日提交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和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文件等。
2.4.2后续服务:与施工期同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与施工配合(如有)、相关技术交底和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完工后的竣工图编制、参加交(竣)工验收等),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最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论证报告或设计文件批复之日为截止日),完成过1个里程长度不低于50km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内容中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1个高速公路安全性评价论证(或高速公路限速方案设计)合同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附件1。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最近一个信用评价周期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两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三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2]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3]、管理[4]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7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712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二代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具体开标室见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交招标人签收,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
6.3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 万元/标段。
(1)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到以下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账 号:
第1标段:84318999910100031003582;
第2标段:84318999910100031003583。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代理机构。
7.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事宜
8.1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
8.2招标人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731-89757099
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