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13831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财政厅7楼中心机房UPS、供电设备设施改造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0日
四、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P23评分标准中投标报价规定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值 注:此处投标报价指按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扣除计算以后的评审价格。”
现修改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值 注:此处投标报价指按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扣除计算以后的评审价格。”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财政厅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
联系人:湖南省财政厅 电话:8516510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室
联系人:李思佳 邮编:410007
电 话:18974984803 传真:8412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