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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湖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2-11
项目名称:
湖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开标时间:
2018-12-25
项目预算:
2545.01万
采购人: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受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13110号
采购项目编号:291120181202105
项目负责人:喻海洋
联系电话:0731-8811973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25,450,1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1 778,500 3047.56
2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员避火防护服 1 296,400 1331.31
3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专用救生衣 1 1,721,000 6831.74
4 A032501-消防设备 化学防护手套 1 725,000 3256.42
A032501-消防设备 防化靴 1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员防蜂服 1
5 A032501-消防设备 移动供气源 1 2,436,100 10942.01
A032501-消防设备 备用气瓶 1
6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轻型安全绳 1 607,000 2726.41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通用安全绳 1
7 A032501-消防设备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一 1 1,440,200 5570.5
8 A032501-消防设备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二 1 1,020,000 4311.95
9 A032501-消防设备 水域救援漂浮救生绳 1 952,100 4276.46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员水域救援防护服全套 1
A032501-消防设备 水域救援头盔 1
A032501-消防设备 水域救援手套 1
A032501-消防设备 水域救援靴 1
10 A032501-消防设备 有毒气体探测仪 1 684,000 3072.26
11 A032501-消防设备 可燃气体检测仪 1 205,000 920.78
12 A032501-消防设备 手动破拆工具组 1 160,000 718.66
14 A032501-消防设备 双轮异向切割锯 1 213,000 956.71
15 A032501-消防设备 应急救援金刚石串珠锯 1 1,380,000 5749.26
16 A032501-消防设备 液压开门器 1 301,000 1351.97
A032501-消防设备 毁锁器 1
17 A032501-消防设备 手持式电动切割机 1 652,800 2932.12
18 A032501-消防设备 救生照明线 1 1,617,000 7262.93
19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救生气垫 1 800,000 3593.29
20 A032501-消防设备 救援支架 1 220,500 990.4
21 A032501-消防设备 救生抛投器 1 1,008,000 4527.54
22 A032501-消防设备 移动式排烟机 1 412,000 1850.54
A032501-消防设备 大型水利排烟机 1
23 A032501-消防设备 移动照明灯组 1 676,500 3038.57
24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排烟机器人 1 1,350,000 6063.67
25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灭火机器人(一) 1 2,580,000 11139.2
27 A032501-消防设备 手抬机动消防泵(国产) 1 814,000 3656.17
13 A032501-消防设备 液压破拆工具组(国产) 1 1,200,000 4940.77
26 A032501-消防设备 消防灭火机器人(二) 1 1,200,000 4940.77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本包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10: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11: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12: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13: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14: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15: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16: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17: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18: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19: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2:

本包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20: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21: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22: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23: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24: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25: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26: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27:

无。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3:

本包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4:

本包“消防员防蜂服”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5:

本包“移动供气源”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6:

本包“消防通用安全绳”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7:

本包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8:

本包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包9:

本包“消防员水域救援防护服全套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本包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8年12月03日 起至2018年12月10日止,每天上午9:00 时到 12:00 时,下午 14:30 时到 17:0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11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9:00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9:00
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
联系人:喻海洋 电话:0731-88119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联系人:康艳、吴晗、祝婷 邮编:410005
电 话:0731-84452269 传真:0731-82254858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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