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程信息>桂东县芙蓉学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桂东县芙蓉学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发布日期: 2018-12-03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0.04万
招标人:
桂东县教育局
报名中

剩余: 00小时 0分钟 0

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
投标文件递交

桂东县芙蓉学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桂东县芙蓉学校(项目名称)已由 桂东县人民政府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桂发改发【2018】14号批准建设,以 桂发改招核【2018】12号批准全过程工程咨询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 桂东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 桂东县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湖南飞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桂东县芙蓉学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工程地点:桂东县沤江镇茅柳村杏仔组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筑面积约21120平方米(暂定),总投资暂定为5000万元。

2.4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暂定24个月,从合同签订日起计。

2.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以相关现行收费依据优惠后,上限控制价为239.90万元(暂以总投资5000万元为计费基数)。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①勘察测量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设计、施工技术要求和图纸审查的所有地质勘察和地形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土石方工程量计算、初勘、详勘、地震剪切波速检测、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后期现场服务。

②设计服务:参照《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实际占地、地形情况、项目业主审定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计划,完成满足审批计图纸审查和施工要求的总图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基础设施及附属工程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平整、挡土墙及边坡支护、道路、景观、绿化、运动场地及其他场地、校门、围墙、供排水、强弱电等,完成满足各阶段及各专业技术要求和图纸审查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等,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建筑、结构、人防、消防、水电卫安装等;以及各阶段现场服务。

③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设备安装监理等。

④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按照桂东县财政评审中心同期现行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审计。

⑤工程咨询服务:可研报告、环境评估及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及审批、安全维稳、节能报告。

⑥招标代理服务:协助招标人办理招标申请事项,依法组织招标,负责与政府招标管理部门进行协调。

⑦项目管理服务:统筹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工作。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可分包环境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及相应资格:(1)工程勘察类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4)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

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不得有任何在监项目

拟任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不可由上述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之一兼任。

3.6财务要求:提供上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7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1月至2018年10月)不少于 1 个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工程总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公共建筑类的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勘察或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监理业务手册(监理业绩以监理业务手册竣工时间为准)。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只接受具有 设计或监理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4.报名要求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123日至20181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①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③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④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养老保险证明;⑤省外企业提供入湘登记证原件或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截图(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证件均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原始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应当一致且清晰,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4.2报名地点:湖南飞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桂东县沤江镇草堂路家春秋饭店五楼

4.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

   名: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号: 84318999910100031003200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5.5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准。

5.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12 291000分,地点为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3投标人须派代表到场参加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sggzy.com/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 桂东县教育局

   址: 桂东县沤江镇

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 0735-862847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飞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郴州市苏仙区君悦澜山7栋13A

联系人: 李志娟18975594569 

电话(传真): 0735-2189658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电话:0731-88950074

欢迎来到知招标

注册时候即可享受

  • 免费招标查询
  • 设计单位查询
  • 跟踪招标项目
  • 精品项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