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A032501-消防设备 | 消防头盔(统型) | 1 | 批 | 2,061,000 | 6612.84 | |
2 | A032501-消防设备 | 消防头盔(统型指挥款) | 1 | 批 | 522,000 | 1674.87 | |
3 | A032501-消防设备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指挥款) | 1 | 批 | 1,250,700 | 4012.95 | |
4 | A032501-消防设备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作战款一) | 1 | 批 | 2,839,200 | 9109.74 | |
5 | A032501-消防设备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作战款二) | 1 | 批 | 7,111,400 | 22817.36 | |
6 | A032501-消防设备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作战款三) | 1 | 批 | 3,404,800 | 10924.51 | |
7 | A032501-消防设备 | 消防手套(统型) | 1 | 批 | 782,000 | 2509.09 | |
8 | A032501-消防设备 | 消防安全腰带(统型) | 1 | 批 | 438,000 | 1405.35 | |
9 | A032501-消防设备 |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统型) | 1 | 批 | 2,398,200 | 7694.77 | |
10 | A032501-消防设备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统型) | 1 | 批 | 2,017,600 | 6473.59 | |
11 | A032501-消防设备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一 | 1 | 批 | 3,408,000 | 10934.77 | |
12 | A032501-消防设备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二 | 1 | 批 | 2,160,000 | 6930.49 | |
13 | A032501-消防设备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三 | 1 | 批 | 3,212,000 | 10305.9 | |
14 | A032501-消防设备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四 | 1 | 批 | 2,362,500 | 7580.22 | |
15 | A032501-消防设备 | 消防员呼救器 | 1 | 批 | 713,300 | 2288.67 | |
16 | A032501-消防设备 | 应急逃生自救安全绳 | 1 | 批 | 4,831,200 | 15501.2 | |
17 | A032501-消防设备 | 消防腰斧 | 1 | 批 | 257,600 | 826.53 | |
18 | A032501-消防设备 |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 1 | 批 | 356,000 | 1142.25 | |
19 | A032501-消防设备 | 防静电内衣 | 1 | 批 | 177,400 | 569.2 | |
20 | A032501-消防设备 | 消防护目镜 | 1 | 批 | 2,751,200 | 8827.38 | |
A032501-消防设备 | 抢险救援头盔(统型) | 1 | 批 | ||||
21 | A032501-消防设备 | 抢险救援手套(统型) | 1 | 批 | 1,018,400 | 3267.6 | |
22 | A032501-消防设备 | 抢险救援服(统型冬) | 1 | 批 | 2,563,400 | 8224.82 | |
23 | A032501-消防设备 | 抢险救援服(统型夏) | 1 | 批 | 1,602,900 | 5143 | |
24 | A032501-消防设备 | 抢险救援靴 | 1 | 批 | 1,627,800 | 5222.89 |
<!--[if !supportLists]-->(1)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各包均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包20“消防护目镜”除外)。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各包均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包20“消防护目镜”除外)。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各包均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包20“消防护目镜”除外)。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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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2)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因系统原因,公告中采购人名称无法修改,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均为“湖南省消防总队”。4)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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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各包均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包20“消防护目镜”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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