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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设备政府采购(一)(第二次开标)财政金融学院财税实验室设备、公共管理学院实验室升级改造、Simsim跨境电商理实一体化教学平台软件、会计学院《财务共享模拟实验平台》、金融实验室提质改造新增设备和软件

发布日期: 2018-11-08
项目名称: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设备政府采购(一)
开标时间:
2018-11-30
项目预算:
200万
采购人: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受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设备政府采购(一)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学设备政府采购(一)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12166号
采购项目编号:291120181108103
项目负责人:刘琛
联系电话:0731-8881159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2,00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财政金融学院财税实验室设备 1 400,000   5000
2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公共管理学院实验室升级改造 1 800,000   11000
3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Simsim跨境电商理实一体化教学平台软件 1 200,000   3000
4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会计学院《财务共享模拟实验平台》 1 400,000   5000
5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金融实验室提质改造新增设备和软件 1 200,000   200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2)本项目分为五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最高限价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包2:
  

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2)本项目分为五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最高限价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包3:
  

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2)本项目分为五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最高限价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包4:
  

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2)本项目分为五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最高限价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包5:
  

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2)本项目分为五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分包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一个或多个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最高限价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8年11月08日 起至2018年11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 时到 11:30 时,下午 14:30 时到 17:0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26,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 10:00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 10:00
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枫林二路139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31-888115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联系人:吴晗、祝婷、康艳 邮编:410005
电 话:0731-84452269 传真:0731-82254858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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