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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炉散排治理-装煤消烟除尘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第二次)

发布日期: 2018-11-05
项目名称:
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焦炉散排治理-装煤消烟除尘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第二次)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0.04万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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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投标文件递交

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焦炉散排治理-装煤消烟除尘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炉散排治理-装煤消烟除尘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已由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资发改招核[2018]61号文批准建设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span>项目名称: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焦炉散排治理-装煤消烟除尘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第二次

2.2 ?/span>项目编号:ZDGX-HUNZB-2018043

2.3 ?/span>建设地点:资兴市

2.4 ?/span>建设规模:处理21万吨焦炉正常生产时产生的烟尘,投资额200万元

2.5 ?/span>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其中设计服务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深化设计,并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个月内完成施工并交工验收;

2.6 ?/span>质量要求: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施工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7 ?/span>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8 ?/span>招标范围:处理21万吨焦炉正常生产时产生烟尘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等所有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span>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 ?/span>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span>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span>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3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span>

3.5 本项目需配备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201803月至?808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span>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时间:2018115日~2018119,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报名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A3栋715室)。

6.3 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法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下列证照到场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信息(仅省外企业提供);

6)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7)拟任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8)拟任施工员的岗位资格证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9 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在201803月至?808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或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打印的养老保险凭证); 

10)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仅联合体投标提供)。

注:以上资料按要求提供原件检验,留复印件二套(要求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

6.4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6.5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span>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125上午9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7.2 ?/span>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并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span>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资兴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span>?/span>人: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

? ?/span>址:湖南省资兴市三都镇煤电社管中心焦电路8号

?/span>?/span>人:王先生

? ?/span>话:13875528360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span>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A3栋715室??span>

?/span>?/span>人:阎女士

? ?/span>话:13574882988

? ?/span>箱:153663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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