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湖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政府采购第三十一批(进口设备第三批)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8】010182号,委托代理编号:HNWJ-2018101005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第三十一批(进口设备第三批)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8】010182号
委托代理编号:HNWJ-20181010050
项目预算:37350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本项目选投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得对单个标段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分标段密封包装,每标段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包装。
品目 |
品目名称 |
数量(套) |
预算(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低温氮气吸脱附仪 |
1 |
480000.00 |
9600.00 |
2 |
热重-红外联用分析仪 |
1 |
810000.00 |
16000.00 |
3 |
SSI单通道呼吸代谢测量系统 |
1 |
440000.00 |
8800.00 |
4 |
超速离心机 |
1 |
560000.00 |
10000.00 |
5 |
胶体金试条研发三维喷点技术平台系统 |
1 |
580000.00 |
10000.00 |
6 |
微波单光子测量表征系统 |
1 |
480000.00 |
9600.00 |
7 |
超导量子计算测控系统 |
1 |
385000.00 |
760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特定资格条件:无
备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 8:30 时到 12:00 时,下午 14:30 时到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法人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报名;授权委托人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方可报名。
3.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s://ggzy.hunan.gov.cn/)上发布。
3.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 6日1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 6日10时。
4.3 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具体以大厅指示牌为准。
4.4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湖南师范大学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
电话:0731-88872366
联系人:马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联系人:胡婷、王颂飞
电话:0731-85213733、89968307
购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汇至: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生物医药支行
银行账号: 66180154700000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