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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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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
投标文件递交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 列入了湖南省“十三五”高速公路建设规划,建设资金来自国内投资,招标人为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
路线起于湘鄂两省交界处的炉红山,经维新、国太桥,止于慈利张家山,接已建的常德至张家界高速公路,全长约80公里,估算投资约135亿元。
技术标准: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2.2初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提交初勘监理报告、120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咨询报告。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负责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提交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高速公路初勘监理报告、初步设计咨询报告;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附件1-1要求的勘察和设计资质、附件1-2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专业甲级资质。
(3)联合体成员应具有: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次湖南省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高速公路初步勘察设计和初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同时招标,评标顺序为先评勘察设计,再评监理咨询。潜在投标人同时报名本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和监理咨询的情况下,如在勘察设计评标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监理咨询评标中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中心12楼(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6部)持①单位介绍信、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③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④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技术资料费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的质疑请在2018 年9月13日17时前发电子邮件到3911988@qq.com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万家丽南路与黄谷路交汇处东南角,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南省环保科技产业园管委会)正对面])。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采用邮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hnjt.gov.cn/)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n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一段1号办公楼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0731-89872670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中心12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黄先生
电 话:13973168138 18607370167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0731-88770091
传 真:0731-88770094
邮政编码:410004
8.附件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 评标办法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标 段 |
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专业甲级资质; |
注: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基础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
2.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核实确认。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如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勘察资质,则投标文件中只需要附勘察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即视为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条件。
标 段 |
业 绩 要 求 |
|
在近八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8年)内,投标人应至少完成过: 1、一个里程不少于20km的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合同段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或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业绩; 2、一座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工程的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或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业绩; 3、一座高速公路特大桥梁工程的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或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业绩。 (以上最低要求业绩可以是同一合同段的业绩也可以是不同合同段的业绩。) |
注:1.投标人的勘察设计业绩以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上述系统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2.如投标人未提供勘察设计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监理咨询业绩只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招标人或项目业主出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7年度和2016年度)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信誉情况作出说明。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1]高级工程师职称,近8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8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高速公路合同段的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或者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业绩。 |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业绩以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的信息为准,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上述系统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3.如投标人未提供勘察设计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勘察设计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项目负责人的监理咨询业绩只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招标人或项目业主出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5.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以上证书证件或证明资料均用彩色扫描件。
6. 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
附件1-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路线 分项负责人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最近8年内负责过1个高速公路合同段路线的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或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业绩。 |
桥梁 分项负责人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最近8年内负责过1个高速公路合同段桥涵工程的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或初步(或施工图)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业绩。 |
隧道 分项负责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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