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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
投标文件递交 |
湖南省南县至益阳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
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9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县至益阳(简称“南益”)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4]744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交通运输部补助、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自筹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境内,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86.724公里,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南省南益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共1个标段(即第19标段)。
工程内容包括:南益高速公路主线机电工程及5个匝道收费站、2个服务区、1个交警大队等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及设备设施施工安装调试等。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整个施工阶段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及相应的施工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当地规划部门的相关协调和配套工作,提供包括机电工程设备制造、生产、采购、供货、运输、交付、安装、调试、测试、开通、试运行、可靠性测试、培训等全套服务。
2.2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承包人应按要求一次性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施工图设计经初步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审查后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该审批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图设计所承担的责任。
本次招标总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为6个月(含试运行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资质,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以下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独立完成过1个3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包含通信、监控、收费系统)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独立完成过:
1个经交工验收合格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包含通信、监控、收费系统) 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2、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4、联合体的资质、业绩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联合体成员的分工为依据进行考核。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被否决。
3.4招标标段的初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含设计监理)或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标段投标。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7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8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5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流源桥村益南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7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下述资料的复印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经办人二代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并应携带联合体成员的全部相关材料。
4.2 招标人在报名当日当场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投标人应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30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10月 22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5.2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
(1)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划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账 号:84318999910100031001166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银行出具),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7.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事宜
7.1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
7.2招标人将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邮 编:410022
电 话:0731-89757102
传 真:0731-89757102
联 系 人:罗女士、曹先生
10. 附件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二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三 项目建设概况
11.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0731-88770091
传 真:0731-88770094
邮 编:410004
2018年 8 月22 日
附件一: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联合体成员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 |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2017年净资产不少于1500万元; 2、2017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 4、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 |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设计业绩最低要求)
设 计 业 绩 要 求 |
最近 5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内完成过一项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下列设计业绩: 1个3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包含通信、监控、收费系统)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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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施工业绩最低要求)
施 工 业 绩 要 求 |
最近 5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独立完成过下列施工业绩: 1个经交工验收合格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包含通信、监控、收费系统) 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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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和1.4.4款的情形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一年和最近第二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一年、最近第二年、最近第三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中级职称; 2、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处; 3、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4.具有8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内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施工负责人完成过一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同时包含通信、监控、收费系统)的施工。 |
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