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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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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
投标文件递交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普通国省道公路网里程桩号传递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厅办〔2017〕3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批〔2018〕14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南省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湖南省
建设规模:我省普通国省道公路网里程总计 31777.439 公里,其中国道 20 条 9978.439 公里(首都北京放射线 2条 1173.686 公里,北南纵线 6 条 3838.759 公里,东西横线 8 条 4459.473 公里,联络线 4 条 506.521公里),省道 154 条 21799 公里(省会长沙放射线 5 条 334 公里,北南纵线 56 条 10325 公里,东西横线 49 条 9416 公里, 联络线 44 条 1724 公里)。本次湖南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桩号传递和实地埋设范围为: 现有的我省“按干线公路标准管养”的路段,共计里程约15990km。
监理服务期:总监理服务期为27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招标范围:湖南省普通国省道公路网里程桩号传递和关键节点交通标志建设等工程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投标人近五年内(2013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3日)完成过 2 个公路工程(含交通标志)单个合同价格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施工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
3.3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招标人不接受最近一年度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监理企业D级、最近两年被评为C级、最近三年连续被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黄谷路与万家丽南路交汇处东南角)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具体开标室见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nsggzy.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公路管理局
地址:长沙市八一路520号
联 系 人:任 旭
电 话:0731-8441346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529号神禹大酒店附楼
联系人:王维宇、唐民力
电话:0731-85604828、85607737
传真:0731-85607737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0731-88770091
传 真:0731-88770094
邮政编码:410004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最近五年(2013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3日),完成过2个公路工程(含交通标志)合同价格1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项目监理。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4所列情形之一,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驻地监理工程师 |
1 |
高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处,从事公路工程专业工作10年经验,其中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8年以上。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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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当商务和技术得分、投标报价和最近1年信用等级都相同时,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