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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一期(D栋实验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湖南省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一期(D栋实验楼)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8﹞1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营服务性收入和现有部门预算资金中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7]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7〕76号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一期(D栋实验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经济开发区漓湘东路与东十线的交汇处
2.3 规 模:本项目位于长沙市经济开发区漓湘东路与东十线交汇处的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星沙基地内。地上七层,建筑高度31.3m,为二类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15990.88㎡,占地面积4416.64㎡。使用功能主要为物理机电实验用房(不包含化学实验室),其中一层为机器人试验区、EMC电磁感应区、微观材料试验区及设备用房,其中机器人试验区为两层通高9.3m,EMC电磁感应区为三层通高13.6m,一层其他部分层高5m;二层至七层均为实验用房,同时各层均设配套辅助用房,层高4.3m。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及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证办理等施工前期报批手续)。
2.5 质量要求:
2.5.1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并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进行编制,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备案。
2.5.2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照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所有后续服务。所有投标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
第二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服务(建安工程包含:1、土建工程:土建、基础、装饰等,2、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等,3、室外附属工程:室外绿化、室外道路及广场、室外亮化、室外给排水、室外弱电等)。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第三部分:EPC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评审、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根据建市[2016]93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及EPC项目管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7.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3.7.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7.3 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3.7.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8 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8月24日~2018年8月30日17时止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
7.4 投标人应自行在上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公布的开标室为准),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办公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9.1 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房屋市政工程项目(http://218.76.24.107:8080/sysusers/loginview.htm)、《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电话:0731-88950169。
招 标 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189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0731—89775266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 系 人:张渊 陈真
电 话:0731-85223835
邮 箱:834076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