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第3.8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现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招 标 人:衡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衡阳县向阳北路5号
联 系 人: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栋9楼
联 系 人:华恒、肖飞
电 话:0734-8202288、8272288、8266418
分 机 号:8955、8925、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