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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次)

发布日期: 2018-08-15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0.06万
招标人:
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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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
投标文件递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靖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保靖县人民政府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保靖县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次)

2.2工程地点:保靖县

2.3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10012.5万元(其中工程项目5100万元,建筑面积约24520平米)。

2.4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暂定贰年(其中勘察、规划设计、方案设计等服务期按招标人规定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确保2018年12月31日前动工和2019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

设计服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监理服务: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工程建设过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含根据预算财评结论的再编制),结算审核。

工程咨询服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招标代理服务办理招标申请事项,起草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办理招标手续、依法组织招标,负责与政府招标管理部门进行协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服务合同禁止转,中标人不得将主体以及关键性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包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服务工作)进行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3)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4)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

3.1.6财务要求:

提供上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7业绩要求:

提供:  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17000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类的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勘察或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815日至2018821日每天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405)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4.2请投标单位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身份证扫描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扫描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指定地点购买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 招标文件费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4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号:84318999910100031001073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5.5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准。

5.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9410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项目监管部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联系电话:0731-88950074。

9.联系方式

人: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

   址:保靖县迁陵镇政兴路10号

人:       陈先生       

   话:   0743-7710756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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