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04534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新体育场馆设备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7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9日 10:00
四、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包2评分标准里产品质量及性能评分项的评分条件为:“为了保证整个系统的稳定性、兼容性以及售后服务界面的一致性,投标人所投的LED显示屏、LED显示屏控制系统、交流配电柜和LED显示屏PLC智能监控系统须为同一制造商,计3分(提供原厂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现将该项的评分条件修改为:
“投标人所投的LED显示屏、LED显示屏控制系统、交流配电柜和LED显示屏PLC智能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整个系统的稳定性、兼容性以及售后服务界面的一致性,相关产品为同一制造商的计3分,不为同一制造商的计2分。(提供原厂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不提供的不计分)”
2、删除原招标文件 “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包2项目清单的智能化专用网络系统的第20项PDU设备里“5、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质量检验报告对以上技术要求的测试证明;6、在湖南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厂家本地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技术参数要求。
3、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包2项目清单的LED大屏显示系统的第8项PLC控制器设备里“需提供该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的技术参数要求。
4、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包2项目清单的控制室供配电系统的第6项工业连接器设备里“7、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质量检验报告对以上技术要求的测试证明;8、在湖南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厂家本地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技术参数要求。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湖南工业大学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 联系人: 曹老师 电话:0731-2218613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368号CTA财富中心12010房 联系人:刘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