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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沙港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建设(EPC)

发布日期: 2018-06-26
项目名称:
岳阳县沙港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建设(EPC)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0.04万
招标人:
岳阳县农业局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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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
投标文件递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县沙港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建设(EPC)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8〕132号文和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县发改〔2017〕3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岳阳县农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2018年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发改农[2018]211号)以及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2018年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管理的通知》(湘发改农[2018]427号)等文件要求,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阳县沙港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建设(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岳阳县筻口镇朱仑村、大塘村、释迦寺村、沙南新村、柏祥镇十步桥村、七一村,覆盖耕地面积2.3万亩。

2.3 规    模:项目新建组合人工湿地系统1处3400㎡,新建入库拦水坝1座; 改造生态湿地1处30000㎡; 新建或改造生态沟渠9590延米; 新建小型四格净化池600处、中型四格净化池50处; 新建菜地-淋滤生态系统200处及购置设备等。

2.4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额约398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75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30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750万元

2.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批复下发45天内,第三方必须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1个月内形成初步验收报告。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进度和污染治理效果全面负责。

2.9 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根据湘发改农[2018]21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相关部委批准的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相关专业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部主要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均属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根据湘发改农[2018]21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从事农业环保、土肥、农学、植保、畜牧水产等方面的全职高级职称技术人员3人(含)以上(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

3.5 根据湘发改农[2018]21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拥有省级及以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专业科研单位作为技术支撑(须提供与该单位签订的技术支撑协议)

3.6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农业环境综合治理(耕地土壤治理、畜禽粪污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项目。

3.7投标人员及本单位在职人员无投标挂靠行为,投标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且没有被限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8.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3.8.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8.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3.8.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8.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违反前规定者,相关投标均无效。

3.8.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投标人产生办法为合格入围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人于2018年626日至2018年72日,上午0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或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按照下面几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②设计、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有二维码的扫描件);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⑤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⑥从事农业环保、土肥、农学、植保、畜牧水产等方面的全职高级职称技术人员3人的职称证书;

⑦上述人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

⑧技术支撑协议书

⑨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农业环境综合治理(耕地土壤治理、畜禽粪污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或合同原件

⑩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提供);

上述资料同时提供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的复印件一套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佳汇华庭二栋西单元2403室 0730-8181866)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一经查实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3本项目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的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717日上午10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

9.招标人补充

本项目对未中标设计单位不给予以补偿。

10.联系方式

人: 岳阳县农业局

   址: 岳阳市岳阳县荣家湾镇东方路125号

人: 胡主任

联系电话: 1370740375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岳阳市佳汇华庭二栋西单元2403室

人: 荣先生      

联系电话: 0730-8181866  0731-85135397

   真: 0730-818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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