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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
投标文件递交 |
G60湘潭至邵阳高速公路大修二期工程第6标段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60湘潭至邵阳高速公路大修二期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 湘发改基础〔2014〕1137号文件批准建设,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代初步设计)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 湘交批〔2018〕63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法人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5%、75%,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G60湘潭至邵阳高速公路大修二期工程项目位于湖南省娄底市和邵阳市境内,起于娄底互通(桩号K1156+150),止于周旺铺互通(桩号K1274+850),线路全长118.7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其中K1156+150~K1207+970段长51.82公里,路基宽度26米,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K1207+970~K1274+395段长66.425公里,路基宽度28米,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计划分两段进行实施,一段为娄底互通至范家山互通段(K1156+150~K1230+050)73.9Km,另一段为范家山互通至周旺铺互通段(K1230+050~K1274+850)44.8Km,其中本次招标为范家山互通至周旺铺互通段(K1230+050-K1274+850)工程施工招标(含大修二期路基处治、路面、交安、机电工程、韶山和邵东服务区机电工程及区域外大分流交通组织服务),共分1个标段,其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件1 。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8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资质、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3 业绩最低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进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5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7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17时00(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23楼2315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下述资料的复印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经办人二代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3000元(工本费),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8日)下午13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00分至13时00分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递交至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6.3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200万元整。
(1)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划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账 号:84318999910100030002625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7.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事宜
7.1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标时间。
7.2招标人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上发布。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建设概况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 标 人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邮 编:422000
电 话:17373115606
传 真:0731-84426408
联 系 人 :吴先生 许先生
2018年4 月 28 日
附件1
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表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1、2017年净资产不少于1亿元; 2、2017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 4、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 |
注:
“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表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最近5年交工过2个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合同段(新建、大修或改扩建路面工程),新建路面工程每个合同段沥青砼路面面层数量不少于150万平方米;大修或改扩建路面工程每个合同段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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