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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潇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左干渠三标段(ZG7+704.5~ZG32+766.6)工程施工招标答疑函及补充通知【第五号】

发布日期: 2018-05-18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亿
招标人:
永州涔天河灌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潇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左干渠三标段(ZG7+704.5~ZG32+766.6)工程施工招标答疑函及补充通知

【第五号】

一、答疑函

1、请问图纸中文件夹建筑物、平面图与左三标PDF(不含渡槽)中的构筑物里程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是否平面图中标注里程时是否都可以参照!

答:以新发的图纸文件为准。

 

2、湖南潇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左干渠三标段(ZG7+704.5ZG32+766.6)工程施工已发布招标公告,我公司认为招标公司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款:投标人近8年内(指2010年1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亿元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主体或部分主体工程)和1个位于喀斯特地貌(石灰岩)地区、长度≥3000m的长隧洞工程施工业绩;”有关规定特殊及认定标准不清楚,特提出质疑。

一、本项目投资额只有2个亿,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要求已经很高,满足资质的投标人已经完全具备本项目的施工能力,而业绩又要求1个位于喀斯特地貌(石灰岩)地区、长度≥3000m的长隧洞工程施工业绩,致使满足条件的投标单位更少,我们认为该业绩有专门为某些特定企业设置的嫌疑,有明显的倾向性,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二、要求有喀斯特地貌(石灰岩)地区长隧洞工程施工业绩;具我们行业平时的实际情况,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并不会专门注明是否为喀斯特地貌(石灰岩)地区,隧洞也往往只是施工合同中的一部分,水利信用平台目前也无法查询,这将使评标专家无法评判,甚至有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业绩造假也无法发现。这可能导致本次招标严重不公平,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为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本项目招标的公平公正,希望贵公司考虑实际情况,并对我方质疑给予答复,谢谢。

答:本招标包含有1条长达5000多米的隧洞专项工程,本项目位于典型的喀斯特地貌(石灰岩)地区,溶洞、溶沟、溶槽发育,地质条件复杂,故本项目对资格条件的业绩做出相应要求。全国范围内,喀斯特地貌(石灰岩)地区相当普遍,隧洞工程项目较多,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中加附隧洞工程所在地的地质情况证明文件,以便使评委能够准确判断类似业绩的真实性。为了确保中标单位类似业绩的真实性,本项目公示内容将增加中标候选人资格业绩的名称、规模、地质情况等相关数据。一旦核实中标候选人资格业绩造假,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欢迎社会监督。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因部分内容的设计有较大变化,招标文件和图纸以本次重新发布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按新发图纸和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3150万元。暂估价和暂列金见新发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专用合同条款中作相应调整。

3、各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单价时其税率执行国家最新的税收政策。

4、本合同工程工期调整为:计划2018年7月28日开工,2020年5月28日全部完工(包括扫尾工程),总工期671天。招标文件中与此不一致处,以此为准。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按已发的【第四号】补充通知不变。即: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年6月7日10时00分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年6月7日10时30分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年6月6日17时00分

 

人:永州涔天河灌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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