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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
投标文件递交 |
湖南省儿童医院儿童应急救治大楼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医改[2012]172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二次装修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湖南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湖南省儿童医院儿童应急救治大楼二次装修概念性方案设计;
3.建设地点:位于省儿童医院西北角,东临医院职工住宅区,西、北临梓园路,南临院内集散广场;
4.建设规模:本项目装饰装修面积约36000平方米,包括1-26层标准层及各楼层电梯厅。装饰装修投资估算约10800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招标范围:湖南省儿童医院儿童应急救治大楼二次装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室内装饰装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内装饰及其相关的水电、直饮水、暖通、消防等。中标方需提供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设计文件、有关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与保修期技术服务等;
7.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 90 天。①中标后 15 日内完成方案设计;②30日内完成方案优化及初步设计;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45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经审查后的补充、修改时间);
8.投标报价上限值: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采用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上限值为50%,超过折扣率上限值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工程设计费结算原则为:(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基本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其他设计费)×投标报价折扣率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具有1个一类公共建筑(或单体装饰装修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医院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具有1个一类公共建筑(或单体装饰装修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医院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4.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规定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在2017年 4 月 27 日~2017年 5 月 5 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休息,下同)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证件:
①单位介绍信;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④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社保证明复印件;
⑤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⑥专业设计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
⑦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证明资料(仅湖南省外企业提供;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有效期内《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复印件)。
注: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设计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如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则需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相应建设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同时体现法定代表人、单位的联系电话及单位的传真号码。
到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新闻大厦8楼D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以上证件报名时须提交复印件二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