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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
投标文件递交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湖南岳阳华容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储点和万庾供电所项目已由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投审【2017】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华容县供电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网湖南岳阳华容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储点和万庾供电所建安工程
2.2 建设地点:华容县章华镇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本项目包含两个子项目,工程总造价约459万元。
2.3.1子项目1(国网湖南岳阳华容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储点建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47平方米,其中物资仓储点建筑面积约697平方米,檐口高度6.1米,钢屋架跨度为18米,共6榀,独立基础;标高1.2米以下墙体为砖砌体。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基础为条形基础。建安工程造价约213万元。
2.3.2子项目2(国网湖南岳阳华容县供电公司万庾供电所建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97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高度7.2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建安工程造价约246万元。
2.4 工期要求:在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12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以施工合同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国网湖南岳阳华容县供电公司物资仓储点和万庾供电所建安工程,主要包括仓储点基础工程、主体建筑及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等)、附属工程(给排水管道、化粪池、检查井、室外混凝土道路、材料堆场、地坪、绿化、围墙及钢质大门)等。供电所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安装工程(含给排水、强弱电、防雷接地及视频监控)以及室外附属工程(含给排水管道、化粪池、检查井、室外混凝土道路、地坪、围墙及大门、隔油池等);具体以各子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均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的社保证明(须同时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及密码)。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段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从2018 年 1月 22日~2018 年 1 月 26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7:00,携带报名资料到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市场部(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289号天一康园B2栋商业裙楼西侧二层)购买招标文件。凡资料不符合要求、超过时间者将被拒绝。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澄清发布。
6.4报名资料:
1) 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2)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二维码查询);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 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 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
8) 入湘施工登记证(若可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到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信息的省外企业投标人,不需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是否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9)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10)投标人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或影印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有效,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
11)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本单位拟任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在近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须同时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及密码);
说明:以上报名资料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他资料验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除外),留复印件二套(胶装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在报名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一旦报名,拟任岗位人员不得更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 年 2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具体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华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无。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01号康园体育中心西侧三楼
联 系 人:单林、陈英伟
电 话:0731-89948435、89948462、18153310299
传 真:0731-89948438
2018 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