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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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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
投标文件递交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2017年度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指[2017]58号文下达了资金预算的批复,安化县发展和改委局以安发改招核【2018】第3、4、5、7、8、9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安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安化县2017年度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安化县各乡镇;
2.3计划工期:每标段为18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明确为准);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本批6个项目共8个标段,每个项目标段划分情况如下,均实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附表一:
安化县2017年度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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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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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涉及行政村个数 |
建设地点 |
建设 |
招标控制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标段一 |
安化县大福镇、高明乡两个乡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包) |
1 |
大福镇石膏村 |
330.80 |
2482267.66 |
4.5 |
标段二 |
安化县大福镇、高明乡两个乡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包) |
3 |
高明乡黑泥田村、久安村、适龙村 |
3724179.88 |
7.4 |
|
标段三 |
安化县东坪镇、清塘铺镇两个乡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包) |
1 |
东坪镇岩坡新村 |
440.01 |
3762786.97 |
7.5 |
标段四 |
安化县东坪镇、清塘铺镇两个乡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包) |
2 |
清塘铺镇苏溪村、沙坪村 |
4517503.23 |
9.0 |
|
标段五 |
安化县奎溪镇、马路镇两个乡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 |
奎溪镇雾寒村、马路镇苍场村 |
135.19 |
2520798.71 |
5.0 |
标段六 |
安化县乐安镇匡林村等三个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 |
乐安镇熊耳村、乐桥社区、匡林村3个行政村 |
215.01 |
4021641.83 |
8.0 |
标段七 |
安化县梅城镇柏树村等三个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 |
梅城镇柏树村、南桥社区、建樟村3个行政村 |
200.13 |
3745796.7 |
7.5 |
标段八 |
安化县羊角镇、冷市镇两个乡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 |
冷市镇文昌村及羊角镇董木村、野鸭塘村3个行政村 |
220.03 |
4113474.39 |
8.2 |
合计 |
1541.17 |
2888844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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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招标范围: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期内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项目负责人为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工程每个项目标段的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的查询结果及官方网站查询网址;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且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3.6本工程分项目分标段投标,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能申请投标报名,且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重复中标的,按中标金额最高的中标,其他标段为自动放弃,评标委员会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排名。
3.7按照湘土整发[2017]10号文《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工程施工单位的选取,各地可引导当地施工企业就近参与项目工程投标。中标单位确定后,招标人对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原件实行押证管理,竣工验收完后退还。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如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3.8投标单位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益政办发【2017】16号、湘土整发[2017]10号文的规定要求,特要求投标人于投标报名前,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持本单位公章及法定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前往招标人处完善相关手续并签订投标承诺协议书。
3.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每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本招标公告附表一,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8日上午10时前(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标段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开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84318999910100030001735
标段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开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84318999910100030001736
标段三: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开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84318999910100030001737
标段四: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开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84318999910100030001738
标段五: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开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84318999910100030001739
标段六: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开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84318999910100030001740
标段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开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84318999910100030001741
标段八: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开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84318999910100030001742
4.2投标人按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时交易系统自动检测保证金缴纳情况,凡系统无法识别的投标保证金,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5、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施工单位。
6.现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持法定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1月18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