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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马迹塘至安化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第FJ1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FJ1

发布日期: 2018-01-11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3亿
招标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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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投标文件递交

湖南省马迹塘至安化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第FJ1

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迹塘至安化高速公路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湘发改基础【20148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湖南省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5%/75%,招标人为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境内,主线采用 4 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 67.28 公里,设计速度为 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 米。本次招标范围为 马安 高速公路项目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共 1 个标段(第FJ1标段),总建筑面积14568平方米,主要单位工程见下表: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用地面积(亩)

建筑面积(m2

备 注

1

羊角塘匝道收费站

9

2084

 

2

冷市匝道收费站

47

2964

含养护工区

3

龙塘匝道收费站

9

2010

 

4

安化匝道收费站

40

4410

含路政中队、隧道管理所、监控通信站

5

安化交警大队

20

3100

 

合计

125

14568

 

本表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数值以招标设计图纸为准。主要工作内容为总平面布置(含景观绿化工程)和单体建筑的施工图(含室内装修)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及相应的施工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当地规划部门的相关协调和配套工作。

22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交详勘资料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然后按初步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出具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提交的详勘资料、设计文件及质量负责。发包人将修改后的设计文件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该审批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图设计所承担的责任。

本次招标总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60个月,保修期自竣工之日起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至少分别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业绩(类似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业绩是指:1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完成过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设计项目,或经施工图评审合格的高速公路新建房建工程(包含监控分中心、收费站、服务区、隧道管理所、治超站等)设计项目;2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交竣工过单体建筑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高速公路新建房建工程(包含监控分中心、收费站、服务区、隧道管理所、治超站等)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1],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相应标段的初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含施工图设计监理)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该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2]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3]、管理关系[4]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被否决。

3.4凡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3.7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的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应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应同时递交建筑行业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13日至2017101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营业执照副本、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单位介绍信;(2)递交的复印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第(1)条所述①②③项全套一份和资质证书副本(招标人将根据其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在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2101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并应携带联合体成员的全部相关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人在报名当日当场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投标人应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过期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3000 ,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1213 9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00 分至 9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5.2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事宜

6.1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理由和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

6.2招标人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 联系人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          

招 标 执 行 机构:湖南省马安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城南区柳潭村莲馨交院(县交通局)

联 系 人:       陈先生 刘先生            

    话:     0737-7299223              

    真:     0737-7299213     

 8. 附件

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设计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施工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附录8资格审查条件(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附录9其他要求(主要材料和设备性能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2017 1013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注:

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设计及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的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应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附建筑行业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亿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亿元,联合体成员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

2、净资产不少于3亿元,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注:

1.财务状况表后应附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所有财务报表均应提供加盖了出具该报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公章或审计专用章的扫描件。

4.计算方法: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100%

总资产报酬率=息税前利润÷[(期初资产+期末资产)/2]×100%

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设计业绩最低要求)

设 计 业 绩 要 求

最近 5 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内完成过两项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下列设计业绩:

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

或:

高速公路新建房建工程(包含监控分中心、收费站、服务区、隧道管理所、治超站等)的设计项目。

 

注:

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参与招标类别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投标人必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若干类似工程项目并标明序号(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3、表后必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按照投标人填报的完成情况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为施工图设计审批意见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要求的(如“建筑面积”等),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设计任务,是独立完成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复印件。

6、设计业绩计算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

7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则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所属省级商务厅(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具有相应职责的部门报备登记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施工业绩最低要求)

施 工 业 绩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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