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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及集成服务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8-01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100万

一、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0.10.4中第3条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被认定具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放弃中标的,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采取以下一种或两种方式进行处罚:(一)给予没收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二)禁止其一定期限内(最多三年)参与招标人项目投标”。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开标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用户需求书 第一分册 通用技术要求增加:

1)“2 通用要求 2.1基本要求”增加:“(17)投标人所投AFC系统的应用软件应能适配国产计算机操作系统。”

2)“2 通用要求 2.1基本要求”增加:“(18)投标人在本工程中不得使用已停止或即将停止维护和售后服务的计算机操作系统。”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承诺,格式自拟。

三、对投标人的回复

(一)商务部分                   

1招标文件原文:2.资格要求  2.4 类似业绩:不要求,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以下1项类似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1800天内在 中国境内自行承担的已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的单项合同金额 2100 万元(含)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高 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供货与集成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文件及合同采购方(或买方)出具的《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复印件为准,时间以《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上的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不限)。证明必须加盖合同采购方(或买方)行政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采 购方(或买方)名称一致),否则证明文件无效。

请帮忙确认,是否可以理解为: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合同采购方(或买方)出具的《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复印件,这三份材料均须盖合同采购方(或买方)的行政公章?

答: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文件须为正式生效的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无须加盖合同采购方(或买方)的行政公章,但投标人要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所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则按弄虚作假处理。

《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必须加盖“合同采购方(或买方)行政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采购方(或买方)名称一致)”,否则《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无效。

若类似业绩合同采购方(或买方)为地铁业主单位的,其合同采购方(或买方)为总公司(轨道集团/地铁集团)的,则《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可由合同采购方(或买方)或其下属运营公司/该线路的建设公司出具;其合同采购方(或买方)为运营公司/建设公司的,则《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可由合同采购方(或买方)或其上级总公司(轨道集团/地铁集团)出具;《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须加盖出具单位行政公章,若加盖单位内部部门章,则《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无效。

 

2关于合同采购方(或买方)出具的《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目前存在弱电总包或站后施工总包模式,合同采购方(或买方)就会出现至少2家以上的联合体等,请问,《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证明材料是否必须应加盖合同文件上所有单位的“合同采购方(或买方)行政公章”?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分包业绩,则该分包业绩中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供货与集成部分须为投标人自行承担,且该部分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对业绩年限、类型、合同金额和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时间等相关要求,否则,视该业绩为无效业绩。分包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须提供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和该总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以及业主单位出具的总包单位已完成该业绩实施的《项目业绩证明》,《项目业绩证明》至少包含项目名称、总包合同内容、总包合同金额及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时间等内容,《项目业绩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高铁业主单位或铁路业主单位或城际轨道业主单位或轨道集团或地铁集团或地铁运营公司(含轻轨、磁浮)或地铁线路建设公司(含轻轨、磁浮)的行政公章,否则无效;加盖单位内部部门章的,《项目业绩证明》无效。

2.须提供投标人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和所投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以及《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1)若《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为总包方出具的,则须加盖总包方的行政公章;若总包方为联合体的,《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只须加盖投标人业绩的合同采购方(或买方)的行政公章,同时还须提供总包方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能明确总包方各联合体成员的分工;(2)若《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为地铁业主单位出具的,则须加盖总公司(轨道集团/地铁集团)或运营公司或该线路的建设公司的行政公章。若总包方为联合体的,同时还须提供总包方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能明确总包方各联合体成员的分工;

3.《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加盖单位内部部门章的,《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无效。若该业绩的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时,该项业绩为分包单位业绩。

 

3、部分轨道公司改制为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即原合同采购方公章已不存在,无法在证明材料上盖与合同采购方名称一致的行政公章,加盖改制后集团公司下属运营公司或建设公司是否可以认可?

答:可以,但须同时提供该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出具的改制(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可以加盖轨道交通集团公司或运营公司或该线路的建设公司的行政公章,若加盖单位内部部门章,则《试运行/初期运营/运营证明》无效。

 

3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节商务文件格(四)制造商授权

1、该章节标题前的符号为空心方格,是否不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书2、如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请明确哪些产品厂家需要提供

     答:无需提供。

 

4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三、授权委托书需填写(招标项目、标段)。问题:招标文件中无标段信息,请问此处是否只需填写招标项目名称?

5招标文件第103页,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三、委托授权书”,原文内容: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招标项目、标段)投标文件……问题:招标文件无标段信息,请问此处(招标项目、标段)如何填写?

答问题45:可以不填写标段,仅填写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及集成服务项目即可

 

6招标文件第104页,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联合体协议书”。问题: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章节是否保留标题即可,内容是否可以删除?

    答:可删除或不填写。

 

7招标文件第112-113页,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问题:①“□<>、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此处□没有勾选是否无需提供?②若提供党建工作预案,则下面的(备注:党建工作预案包括如下内容:1、公司党组织基本情况)2、拟在该项目开展党建工作预案)是否需要提供?

答: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承诺书(或党建工作预案)。

 

8招标文件第6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原文内容:2.5.1根据党建(廉政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关于□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党建工作的承诺书、■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

问题:请问此处是否只需要提供已勾选的“■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即可?“□党建工作预案或支持党建工作的承诺书”若不需要提供,内容是否可以删除,仅保留标题即可?

答:只需要提供已勾选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

 

9招标文件第12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原文内容: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问题: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落款处如“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签字”处是否相应加盖单位CA电子签章、法人CA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代理人CA签章即可?是否还需要线下加盖单位公章、亲笔签字后再加盖电子签章?

答:可以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也可以打印纸质版并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10招标文件第23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原文内容: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问题: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需要为原件扫描件,制造商的资质证书是否也需要提供原件扫描件?制造商的资质证书能否提供盖章后的扫描件即可?

答:制造商的资质证书可提供原件扫描件,也可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

 

11投标文件是否需要编制页码?如需要,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关键岗位人员表,每一部分是否均从正文开始为第一页,每一部分独立编制编码?

答:投标文件需要编制页码,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2请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表”主要填写哪些人员信息?有无要求?是否只需要提供人员表即可?还需不需要后附人员证书证明等资料?

    答:由投标人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用户需求书要求,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填写。

13招标文件第114页,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七、其他(招标人自行补充)”。请问此处是招标人自行补充的内容还是投标人自行补充的内容?如果是投标人自行补充的内容,此处标题是否需要更改?

答:此部分由投标人自行补充,标题修改为“七、其他”。

 

14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二节技术文件格式一、技术条款响应表。问题:技术文件格式中只有第一项内容的标题前的符号是实心方格,第二至第十九项内容的标题前没有标注,是否不需要提供第二至第十九项内容?

答:需要提供第二至第十九项内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用户需求书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填写。

(二)技术部分

1招标文件/02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及集成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 第二分册 专用技术要求第79页,4.3信息网络安全系统,4.3.1中心防火墙,10 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IT 产品信息安全认证EAL4 增强级证书。

该防火墙资质是对信息技术产品的安全性进行独立评估后所取得的安全保证等级,表明产品的安全性及可信度。而该类证书有多个颁发机构,如: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而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中国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多年来依据国家授权对外开展信息安全产品测评业务,是代表国家对信息安全产品的最高认可,出具的测评报告具有极高的权威性。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比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证书更具权威性。那是否可以用更具权威性的证书?

答:用户需求书第二分册 专用技术要求 4.3.1中心防火墙,10)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IT 产品信息安全认证EAL4 增强级证书修改为“(10)具备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和对应销售许可证检测报告”。

 

2用户需求书《自动售检票系统第二分册 专用技术要求》中 4.3.1 中心防火墙 原文描述:10)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 IT 产品信息安全认证 EAL4 增强级证书。

问题:EAL4 增强级证书在国内有两个颁发机构,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实验室颁布的防火墙eal4增强级资质证书,与招标要求资质为同国标,同实验室,同级别资质,仅颁发机构不同,是否同样有效?

答:用户需求书第二分册 专用技术要求 4.3.1中心防火墙,10)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IT 产品信息安全认证EAL4 增强级证书修改为“(10)具备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和对应销售许可证检测报告”。

 

3指定特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财政部官网链接;

http://www.mof.gov.cn/gongzhongcanyu/zixunfankui1/gks/202103/t20210304_3665553.htm

答:用户需求书第二分册 专用技术要求 4.3.1中心防火墙,10)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IT 产品信息安全认证EAL4 增强级证书修改为“(10)具备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和对应销售许可证检测报告”。

 

4《用户需求书第二分册 专用技术要求》P43“3.8自动检票机(AGM-3.8.1.1自动检票机类型进自动检票机、出自动检票机的外形尺寸相同,应不大于2000mm长、300mm宽及1100mm高;宽通道双向自动检票机应不大于2000mm长、300mm宽及1100mm高。 P88“4.5自动检票机(AGM-4.5.1设备整机要求物理尺寸:进自动检票机、出自动检票机、标准通道双向自动检票机的外形尺寸相同,应不大于2000mm(长)×280mm(宽)×1100mm(高);宽通道双向自动检票机应不大于2000mm(长)×300mm(宽)×1100mm(高),问题:检票机宽度要求前后矛盾,请予以澄清。

答:用户需求书第二分册 专用技术要求 3.8.1.1自动检票机类型中进自动检票机、出自动检票机的外形尺寸相同,应不大于2000mm长、300mm宽及1100mm修改为:进自动检票机、出自动检票机的外形尺寸相同,应不大于2000mm长、280mm宽及1100mm

 

5《用户需求书第二分册 专用技术要求》P61“3.9.4甲供设备要求本工程从既有2号线一期工程调整28TVM 2 号线西延二期工程。而《用户需求书第三分册 供货及服务清单》P4“4.供货清单第五项 车站AFC现场设备-1.全功能自动售票机0套(利旧26套)

问题:两处TVM利旧数量前后矛盾,请明确本项目投标人需要供货的TVM数量,以及利旧的TVM数量。

答:本项目需要供货的全功能自动售票机(TVM)数量为0套,利旧的全功能自动售票机(TVM)数量为26套。

 

6《用户需求书第二分册 专用技术要求》P66“3.10.4甲供设备要求本工程从既有2号线一期工程调整41ITVM、从既有4号线一期工程调整40ITVM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而《用户需求书第三分册 供货及服务清单》P4“4.供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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