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莲花山巷(含莲花巷)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天发改审[2022]158号,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对莲花山巷(含莲花巷)竹塘西路至新姚路段进行提质改造,项目总投资为约1975.02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次招标金额约1176.58万元;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莲花山巷(含莲花巷)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莲花山巷及支路,南起新姚路、北至竹塘路;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对道路及沿线立面进行提质改造,改造长度约81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原有路面、重新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及人行道、排水管网改造、新增路灯及部分强电地埋、重新划定交通标识线、绿化及沿线建筑立面提质改造等;
1.3 工期要求:145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日,施工工期13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图设计(含编制预算)、工程施工(含档案移交、办理竣工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招标人有权对本工程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根据实际需要实施调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部分: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完成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与本工程相关的土方工程、支护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电力埋管、景观工程等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及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完成BIM、海绵城市等的设计工作、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如发生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必须无偿无条件配合)。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初步设计批复后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工作,初步设计后的报批、报建等相关工作均由承包人承担,不另外计取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外);强弱电、燃气等迁改的设计由发包人另行委托设计,其中土建部分由中标人实施但不计取设计费。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土方工程、支护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电力埋管、景观工程、强弱电燃气迁改的土建施工及配套附属工程等;施工范围最终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并经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内的全部工程及与发包人书面委托的与工程建设有关内容为准;
1.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满足项目功能要求,符合建设单位要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质量要求:施工应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注:根据《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大力推进建筑领域向高质量高品质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建科〔2018〕218号)要求需进行绿色建筑建设的还应满足对应绿建验收要求)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 279 号令和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第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4)拟任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发文,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5)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兼任)】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07月08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8-02 09: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网》(www.tianxi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85899614。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转2转1 或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机关大院;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0731-8589965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德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长房时代国际1603室;
联 系 人:徐女士、姜先生;
电 话:0731-8990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