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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贸区临空经济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配套园区建设项目(闻馨路、高塘路、雅德路、东塘湾路、木鱼山路)可研、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6-21
项目名称:
湖南自贸区临空经济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配套园区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
招标人:
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临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自贸区临空经济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配套园区建设项目(闻馨路、高塘路、雅德路、东塘湾路、木鱼山路)可研、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2620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一、提问回复

问题11、2.2.4“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按建筑项目制定,而本项目是市政道路设计,是否需修改评分表。 2、2.2.4中获奖项目年限要求未写明,是否与业绩一致同样为3年。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最新(近)年度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发布的表彰文件为准”,时限要求与业绩要求不一致,是否可以统一为3年, 4、鉴于5条道路等级均为同一片区的城市支路,且宽度基本一致,是否设计方案可选择其中规模较大的一条路制作。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是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件(2020年版)》中评标办法前附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进行的设置。

2、已作明确,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3、已作明确,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4、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招标范围(4)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初设评审、施工图复核等工作。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及图审、施工招标、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验收等配合工作);(5)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因本项目仅完成至初步设计阶段,宜删除相关施工阶段内容,建议修改为“(4)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初设评审等工作”,并删除第(5)条,合同示范文本相应修改。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其他内容“6、付款方式:...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20%,即付至评审审定金额的90%,剩余10%在竣工验收后,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因本项目仅完成至初步设计阶段,剩余10%合同款没必要在在竣工验收后支付,建议修改为“...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30%,即付至评审审定金额的100%”, 合同示范文本相应修改。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建议采用市政工程的表格。

4、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号与约定内容不一致,建议修改为对应的条款号“1.1.2.6”、“1.1.4.3”、“10”。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

2、按招标文件执行。

3、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提问回复1。

4、已作修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问题3:招标文件第120页,关于设计方案部分,第八点设计安全保证措施,是指设计工程质量安全还是设计人员安全,请明确。
  答:已作修改,详见详见本“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原招标文件P46页评分因素与分值中资信业绩-荣誉奖项中,注:投标人应提供勘察设计协会公布的表彰决定文件为证明材料。同一工程的同类奖项获奖加分,按最高奖项(级)加分,不重复计分。

现修改为:

注:奖项有效的时限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为有效,证明材料以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发布的表彰文件为准。同一工程的同类奖项获奖加分,按最高奖项(级)加分,不重复计分。

2、原招标文件P47页,服务团队评分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奖中注:证明材料以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发布的表彰文件为准,时间以最新(近)年度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发布的表彰文件为准。

现修改为:

注:奖项有效的时限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为有效,证明材料以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发布的表彰文件为准。同一工程的同类奖项获奖加分,按最高奖项(级)加分,不重复计分。

 

3、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九、设计方案(暗标)”现修改为:

一、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 具体制作要求:

1、方案设计方案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在投标设计文件编制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清楚与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本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2、技术标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 5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 4 号仿宋字体,采用单倍行距,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全套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不得存在空白页,不得存在倒装或反装现象,不得设页眉、页脚,绘图部分不得设图签,不得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和标识。

3、在“技术标”页签中必须与电子招标文件生成相关评审模块的目录相关联。

4、编制“技术暗标”各评审模块的文件时,每个评审模块的文件均须独立生成连续的页码。

5、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后对其酌情扣分,但在技术文件中出现上述所列“不得”情形时,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文件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二、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规划设计指标;

2、整体方案;

3、总平面布局及功能;

4、工艺设计及功能分区;

5、结构及设备方案;

6、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7、进度管控;

8、质量管控;

9、造价管控;

10、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三、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

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人: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临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621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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