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对110kV映日变配套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湘新管发[2022]3号批复建设,2022年05月31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与答疑公告。
二、对投标人的问题的回复
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内容明示,本项目为110kV变电站配套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110KV电力埋管,竣工后需移交给国家电网湖南分公司的相关部门。由此可知,110KV电力埋管项目的工程验收移交部门为电力运行部门,其属于电力工程范围,根据2020年10月11日实施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许可证。除国家能源局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请问本项目为何把必要的资格条件即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资质不作要求?经咨询110KV电力埋管的电力移交运行单位相关人员,其回复电力埋管属于电力设施,必须遵从国家能源局相关办法。
答:该项目110kv变配套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电缆沟、电缆井、排管沟槽及室外安装等工程。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36号)第四条第二项“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的规定,该项目招标内容仅为配套工程,不包含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110kV映日变配套工程为110KV变电站的配套路由工程,此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移交部门为国家电网的相关部门,配套工程的工艺和规范应符合电力运行的规范,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20 年第 36 号,以下简称 36 号令) 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规定取得许可证。所以本工程应该设置由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根据以往类似工程招标文件的设置都设置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此次工程并未设置,工程移交时电力部门需要此证,是否由业主单位提供?
答:该项目110kv变配套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电缆沟、电缆井、排管沟槽及室外安装等工程。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36号)第四条第二项“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的规定,该项目招标内容仅为配套工程,不包含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