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勘察类奖项中,第2点提到,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承担的市政工程项目近三年获得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类奖项才能计分,而第1点中为承担的项目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可计分,两项标准不一致,不合理。同时因勘察奖评选时,并未区分公路、市政等项目类别,建议将此项计分标准中省奖要求的市政工程项目改为项目才合理。
问题2:国家级及省级勘察类奖项并无市政工程项目分类,且今年长沙区域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招标,如湘府东路、青山路等均无要求为市政类项目获勘察奖才能计分,本招标文件评分要求的荣誉奖项中“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承担的市政工程项目近三年···”不合理,不专业,应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近三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6个月内为有效)获得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类)···”
问题3: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的省级勘察类奖项需要项目类别为市政工程项目,而实际评选勘察类国奖、省奖时,并无市政工程项目类别,此处评分要求会引起歧义,不好判断,应修改为承担的项目即可。
问题1--问题3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荣誉奖项的勘察类奖项评分标准“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承担的项目近三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6 个月内为有效)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一等奖每个计0.8 分,二等奖每个计 0.6 分,三等奖每个计 0.4 分。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承担的市政工程项目近三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获得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类奖项,一等奖每个计 0.6 分,二等奖每个计 0.4分,三等奖每个计0.2 分。”。修改为“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承担的项目近三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6 个月内为有效)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一等奖每个计0.8 分,二等奖每个计 0.6 分,三等奖每个计 0.4 分。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承担的工程项目近三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获得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类奖项,一等奖每个计 0.6 分,二等奖每个计 0.4分,三等奖每个计0.2 分。”
问题4:招标文件P53荣誉获奖要求的勘察类获奖对于项目类型是否无限制,提供近三年获得的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类奖均可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本澄清问题1--问题3答复内容执行。
问题5:招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中资格业绩和资信业绩里面的全过程咨询业绩要求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两项服务内容,因各地项目叫法各异,故是否表示同一个项目中承担了勘察和设计两项工作即可,而不必体现项目名称中的全过程咨询,即可认定为全过程咨询业绩?
问题6:根据招标文件P1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用不少于8400 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根据全过程咨询业绩的要求,是否可理解为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单项合同中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均可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与合同名称无关”。
问题7:根据招标文件P52,“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4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800天内为有效)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服务内容)···”请问:是不是只要合同服务内容涵盖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两项服务内容就可以算作全过程咨询业绩,并且可以加分?
问题8:招标文件P5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800天内的市 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作为加分项,业绩要求: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根据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2020年开始推广、2021年全面推行、至2025年采用比例达到70%。由此可见: 1、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湖南省目前正处于推行的初期阶段。省内符合建安费1.4亿或0.84亿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项目项目少; 2、3年前,湖南省内尚未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无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而本项加分业绩设置为近5年,其时间设置初衷是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行达到5年后,该项设置才具备公平性、公正性,匹配设置近5年类似业绩的意义; 3、据调查,全国大部分省市均未全面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或服务名称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不一致。该类似业绩实质上是考核联合体牵头方在同一项目中承担两项及以上服务综合能力。既然是“类似业绩”,应主要考核业绩的实质服务内容,而不一定强行约定“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称呼。 综上,本项评分标准的设置既不匹配近1800天类似业绩的时间要求,也不符合重点考核投标人服务综合能力的初衷,且存在排斥省外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或单位的嫌疑。鉴于此,建议将该项评分标准调整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800天内为有效)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服务类似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二项服务内容),每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4分”。
问题9:招标文件P5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类似工程业绩:同一项目同时含有勘察、设计服务内容,涵盖本项目要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只是合同名称不含“全过程工程咨询”字样,但是符合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实质内容,是否可以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
问题10: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条,第一项“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评分标准表述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是否可以理解为“单项合同中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这两项服务内容,就可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与合同名称无关”。
问题11:P47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800天内为有效)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作为加分项,业绩要求:“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根据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2020年开始推广、2021年全面推行,至2025年采用比例达到70%。由此可见:(1)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湖南省尚正处于推行的初期阶段;(2)据调查,全国大部分省市均未全面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或服务名称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不一致;(3)该类似业绩实质上是考核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同一项目中承担两项服务的综合能力,而不一定强行约定“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称呼。鉴于此,建议将该项评分标准调整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800天内为有效)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1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类似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每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4分。”
答:①单项合同中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服务内容且其他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均可认定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若该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则只认可该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②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
问题12:招标文件P10第3.2.4条及P1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中,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请问“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是何意。
答:指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项目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两项服务内容,且为同一项目。
问题13:资信业绩可否同时可以用作资格业绩使用。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信业绩可同时用作资格业绩使用。
问题14:设计方案可否采用a3格式编制;
答:统一采用A3格式编制。
问题15:设计方案设计过程中可否对前期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如桥梁宽度、桥梁跨径、桥梁结构形式等;
答:不允许。
问题16: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大纲是采用a3还是a4格式编制?
答:统一采用A3格式编制。
问题17:招标文件P54荣誉获奖要求的设计类获奖是否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类奖项即可得分。
答:招标文件P54荣誉获奖中“(二)设计类奖项”评分标准中的“?”应为“√”选内容(因系统识别问题造成),即“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承担的□房建√市政公用工程类□园林景观工程项目近三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6个月内为有效)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公共建筑设计□优秀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优秀园林景观设计),一等奖每个计 0.8 分,二等奖每个计 0.6 分三等奖每个计 0.4分。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设计的□房建√市政公用工程类□园林景观项目近三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6 个月内为有效)获得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设计类奖项,一等奖每个计 0.6分,二等奖每个计0.4 分,三等奖每个计 0.2 分。”;设计类获奖按“√”选内容评审。
问题18:招标文件P57设计团队成员荣誉中要求成员具备获奖,该成员是否可以另行增加,不限定于设计团队成员资格要求的“道路、结构、给排水、电气、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5个专业负责人中。
答:设计团队成员跟项目实际情况由投标人自行配备,“设计团队成员荣誉”评审奖项不限于各专业负责人所获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