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东湖派出所和芙蓉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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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名称: 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湖南洪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湖南科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联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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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 19319958.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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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 2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设计完成后需1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完成审图备案后,中标单位需在30日历天内完成预算编制并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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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 2022-01-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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