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2022年白云路支路街巷品质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2年05月13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工程内容按金额大小依次为:园林绿化、建筑、市政三个部分,故将招标公告中“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修改为“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本项目工程内容按金额大小依次为:园林绿化、建筑、市政三个部分,故将招标公告中“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修改为“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将招标公告中“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如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对本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资质等级管理的,应具备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壹级资质。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不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修改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负责人以及施工项目负责人设置均做以上修改。
4、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四个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本项目合同协议书8、承包人承诺中增加“8.6,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则项目实施阶段还需增配一名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则项目实施阶段还须增配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实施阶段增配的建造师与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也可以另外配备,增配的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该项目设置的资质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只适合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又因为该项目属于园林绿化工程,请问设置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是否更合理一点?
回复: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园林绿化、建筑、市政三个部分,不完全属于园林绿化工程,但控制价清单中园林绿化占比金额最大。根据湘建城〔2020〕63号文规定“各地不得将具备原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其他企业资质作为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资格条件”,故对应的园林绿化施工部分并未设定资质。另外本项目含有建筑、市政部分,故对应的施工部分设置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的修改详见“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题2:该项目设置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属于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为4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是否严格符合湘建监督〔2021〕36号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用于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50%的(四舍五入取整数,下同)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用于评审加分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招标项目相关指标70%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相关指标的设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采用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的1-2项;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采用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的1-2项。
回复:本项目并不完全属于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因工程内容包含建筑部分,故对应的建筑施工部分设置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9.6第11点:不同类型(专业)的设计(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以某类型(专业)为主要类型(专业),奖项、标准化工地、加分业绩、信用评价、现场质量安全评价得分均只考虑主要类型(专业),设置项目奖项、标准化工地、加分业绩的指标标准按照主要类型(专业)的规模,其他指标标准和相关要求按照整个招标项目的规模。奖项、标准化工地、加分业绩、信用评价、现场质量安全评价得分为联合体主要类型(专业)单位的得分,本招标项目的主要类型(专业)为园林绿化。故本项目加分业绩设置只考虑主要类型(专业),即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问题3:该项目设置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为何又要设置市政壹级建造师。请问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是否可以用?
回复: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是对应主要类型(专业)园林绿化部分设置的,建造师资格要求的修改详见“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题4:该项目是园林绿化项目,设置的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设置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是否合理?经查询只有市政设计乙级资质承包范围里才有园林工程设计。请问设置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是否更合理一点?
回复:本项目不完全属于园林绿化工程,但控制价清单中园林绿化占比金额最大,故对应的设计部分设定了“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其次本项目建筑部分工作内容包含楼栋立面整治、围墙装饰、更新门店招牌以及新建停车场等,且控制价清单中占比金额仅次于园林绿化部分,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故对应的设计部分设定了“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此资质是针对建筑部分的工作内容设定的,并非针对园林绿化部分而设定,所以本项目设置“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是合理的。
另外,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文规定,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并未包含园林工程设计。设计资质的修改详见“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其他均不变。
招标人: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