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水塘中学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投【2020】2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检测及工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1.1项目名称:杨水塘中学质量检测与基坑监测项目
1.2建设地点:湘江新区
1.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东侧与南侧贴邻规划住宅区、西临清风路、北临荷叶路,北侧为规划杨水塘小学。项目总用地面积35988.2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203.1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978.49平方米,建筑密度24.95%,容积率0.84,绿地面积10857平方米,绿地率30.7%,共设116个机动车停车位(地上停车位16个,地下停车位100个),含无障碍停车位2个,充电桩停车位35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栋教学楼(A, B ),合班教室、图书馆及行政办公楼、科学实验中心、文化艺术中心、食堂、羽毛球馆、地下室、主席台、校园大门、垃圾站、300m运动场、篮球场(6个)、道路。
1.4工程造价:本次招标金额约126.36万元,其中监测费用约24.97万元,检测费用约101.39万元。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6服务期:24个月
1.7质量要求:检测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1招标范围:杨水塘中学全部施工内容的质量检测与基坑(边坡)监测工作,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企业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1.原材料相关检测、2. 节能检测、3. 主体结构检测、4. 水电现场检测、5. 防雷检测、6.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7.消防设施检测、8. 室内环境检测、9.地基基础检测、10.道路工程检测)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或具有经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认定证书(CNAS认证),CNAS 认证证书范围至少应包含民用建筑。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3.4.1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入围业绩。
3.4.2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测入围业绩。
3.4.3入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注明时间或合同上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3.4.4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类似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检测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检测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监测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测业绩。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土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土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7本项目拟定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至少还须配备 5人,均须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且具有土木工程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8拟任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检测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
5.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2年3月10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2年3月14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CSGCTF格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10.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10.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招 标 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湘江集团大厦(即原金茂广场南塔)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 0731-81868768
招标代理机构: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19层
联 系 人:易鸥(项目负责人)、卢心悦
电 话: 0731-8522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