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航天学校整体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7】2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航天学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沙航天学校、湖南湘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检测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航天学校整体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长沙市
2.3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7694平方米,规划建筑总面积约6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预计不超过20000平方米,体育馆最大单跨预计不超过36米,办学规模为60个班、3000人的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教学楼、体育馆、运动场、综合楼(含办公)、实训楼、宿舍楼、食堂、报告厅、地下室等配套附属用房等,并配套完善道路、广场、绿化、文化设施、管网及附属工程等,总投资约19000万元。
2.4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驻场服务期为整个项目准备阶段开始,经项目实施阶段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含结算初审,其中项目准备阶段至项目竣工验收暂定为21个月),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驻场开始时间以委托人正式通知开始驻场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勘、详勘,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现状复核等),提交合格的测绘成果、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服务内容:①方案(总图)设计: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方的建设意图,按方案(总图)评审要求提供比选方案,确保通过方案(总图)设计评审;②方案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建筑、功能的总体设计等,并应达到方案设计评审文件编制要求(含投资估算编制);③初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室内装修装饰、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照明、园林景观、亮化及辅助配套工程及设施、配套管网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涉及的所有专业设计的初步设计文件及后续配合(含初步设计批复)工作;④工程总承包招标设计:配合建设方编制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设计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系统的预留及预埋,提供用于工程总承包招标的主要材料设备详表及准确的规格参数等;⑤报建图设计:满足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⑥上述方案(总图)、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报建图设计等工作,须负责在项目报批过程中无偿按相关主管部门和建设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配合建设方、代建人完成审批。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主体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幕墙)、附属设施设备等。⑦设计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等配合工作)。⑧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内所有主体建(构)筑物的土建设计、室内装修设计方案、公共区装修设计方案、BIM及装配式构件设计、专项设计(含绿建、海绵城市(如需)等相关设计)、道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机电设计(给排水设计、强弱电设计[含线路、设备、强弱电机房、机房内的一切设施设备等所有分项工程]、暖通设计、建筑智能化等)、消防设计(优先采用物联网技术)、人防设计、节能设计、防雷设计、环境配套设计、亮化设计(含楼宇亮化)等所有需要进行的初步设计方案。⑨编制深化初步设计文件需满足EPC招标要求。(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监理等。
√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分为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
决策阶段:包括但不限于①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审核;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
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①技术指标优化建议、经济指标优化控制等。②设计概算审核、调整;③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交易阶段:包括但不限于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②施工(采购)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④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含政府采购类);⑤推行限额设计经济指标,编制经济指标分析报告及分析表;
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针对EPC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审核;④工程计量支付的初审;⑤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隐蔽工程记录签认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⑥协助发包人进行全口径成本分析、风险控制,提出税务统筹及融资方案的建议;⑦派驻驻场造价工程师现场办公;
竣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①竣工图的确认;②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初审,同时配合业主完成相应外审及审核工作等。(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程、规范、试验标准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项目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施工工序等进行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主体工程相应建材常规检测、主体结构检测、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智能化检测、区域内道路检测、主体沉降观测、灯具及现场照度检测、建筑室外给排水、管道、管线工程检测、建筑安装水电检测、原有旧建筑物的检测鉴定等,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BIM技术服务及海绵城市技术咨询;可研编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与立项有关的评估报告。环境评估报告的编制,并确保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通过;水土保持报告的编制,并确保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通过;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并确保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通过。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可分包除工程检测服务外的工程专项咨询服务和其他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3)工程监理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4)工程检测资质: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注明检测范围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并且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附表,附表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对应的检测参数(即: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2年3月7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之一,业绩要求如下:
①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5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中的任意三项业绩。
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②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5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中的任意三项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
(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专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①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②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
③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关键页复印件,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
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关键页复印件,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③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总监理工程师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
④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3)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②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
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其他主要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1)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
(2)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3)拟任监理负责人(即拟任总监理工程师)1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 /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拟任监理负责人(即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