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雨花区大桥社区城中村项目(大桥文化艺术中心)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雨发改投备【2020】75号,项目业主为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大桥社区筹建委员会,主要建设内容雨花区大桥社区城中村项目(大桥文化艺术中心)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投资为15亿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村集体自筹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雨花区大桥社区城中村项目(大桥文化艺术中心)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黎托街道大桥社区,大桥路北侧,楠竹路东侧;
1.2.3 项目基本情况:位于黎托街道大桥社区城中村,大桥路与楠竹路东北侧,项目西临楠竹路,南临大桥路,东临京珠高速公路,北临花桥路与榕树路。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 295157.76㎡,地上建筑面积216082.28㎡,地下建筑面积79075.48㎡。主要包括 1#~7#栋住宅(含社区物管)、8#栋幼儿园、9#栋酒店(含商业类的文娱建筑)、10#栋写字楼(含商业类的文娱建筑)、11#~13#栋商业(文娱建筑)、14#栋公寓(含物管及商业类的文娱建筑)、设备用房、地下车库、垃圾站。室外景观面积 39657.28㎡。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申请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申请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55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为9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大桥高层安置房及文化艺术中心红线范围内除高低压供配电、供水、燃气、有线电视、亮化工程以外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土石方工程、基坑和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地下室及主体工程、总图道路工程、总图综合管网工程、总图园林景观绿化、总图围墙、垃圾站等附属配套工程及总图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含节能)、结构工程、人防工程、绿色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含商业、住宅部分公共区域的装修)、门窗及幕墙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弱电智能化、强电、给水(不含户表及以前部分、不含表后闸阀)、排水、消防、防化、暖通、电话、宽带等)、电梯工程。建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施工。以上所述的工程承包内容及介绍只是概括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承包人应认真研究发包人要求、设计要求、设计基础资料、项目清单及有关文件、图纸,从而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内容。以上未明细,但设计要求及方案设计图纸范围所涵盖的全部工程亦属本工程承包的范围。
工程总承包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总承包工程,承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报建、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至本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工程设计:土石方工程、基坑和边坡支护工程、总图道路工程、总图综合管网工程、总图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绿色建筑、总图围墙垃圾站等附属配套工程及总图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含节能设计)、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二次装修及户内精装修)、安装工程(包括弱电(含智能化)、强电(含充电桩)、给排水、消防、暖通等),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等。
上述工程内容所述范围内所有项目的设计,含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及可能需要另由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公司或专业厂家深化设计的专项工程,如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车道雨蓬、垃圾站、雨水收集回收系统等项目。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接收施工现场所需的一切工程,包括清理现场及排除障碍等;
(2)商业用房、住宅楼、幼儿园、地下室、人防、设备用房等所有土建工程。包括土方、框架结构、砌筑、装饰抹灰、门窗、防水、保温等;
(3)机电安装工程。包括强电(户表表后至户内末端设施)、弱电、消防、人防、给水(户表表后阀(不含闸阀)至户内末端设施)、排水、电梯、电话、宽带等;
(4)室外总图工程。包括土石方、围墙、道路、园林景观、强电、弱电、亮化、给水、排水及相关工程等;
(5)图纸和工程规范所示之其他工程;
(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绿色施工等措施;
(7)对完成工程的临时保护;
(8)对全部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各职能部门的分项验收、规划验收;
(9)对竣工验收后 30 个工作日内工程的临时保护;
(10)所有有关配套工程以使全部工程项目可交付发包人使用;
(11)对全部工程项目之修补工作;
包含设计、采购、材料、设备、质量、安全、工期、所有施工措施(含蓝天保卫战、对完成工程与竣工验收后工程的临时保护及修补)和环境保护、安全防护、临时设施和文明施工、竣工验收、向发包人交付全部合格工程等所有费用。
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7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
2.6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7 申请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允许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1)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 7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证明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截图。
(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为企业在职员工。(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4)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5)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不得是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被列入省、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且禁止投标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 号 文件规定的合格制。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请申请人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月 18 日 09时 00分。请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