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梧桐小学 已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湘新管发[202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梧桐小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位于梧桐路与听雨路交叉口东南角
2.3项目概况:梧桐小学项目位于梧桐路与听雨路交叉口东南角,规划24个班。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94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442平方米, 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 平方米,主要建筑功能单体为:综合楼、学生活动中心兼礼堂、教学楼、体育馆、食堂、运动场及学校配套项目等,
2.4服务期限:1)在建设方下达正式勘察任务书后20日内提供工程勘察报告,后期与施工设计图纸同步备案。成果交付日期可根据建设方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2)收到中标通知书15天内提交两套设计方案,提交设计方案后1个月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提交可研文本。
3)方案设计通过后15天内完成可研批复及提交初步设计文本。
4)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后1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
5)设计工期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0日历天。设计人提交的所有约定文件需满足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
6)招标技术文件、检测方案、施工变更方案等视具体情况要求提供。
各阶段进度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服务周期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5招标范围:梧桐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及工程勘察,服务阶段包含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以及工程勘察,具体以招标文件中《梧桐小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为准。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 服务内容。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且须同时满足下列两项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勘察资质: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2021年9月29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一项,两项业绩要求如下:
(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800m2 的房屋建筑(不含住宅)工程设计业绩。
(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800m2 的房屋建筑(不含住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的,仅计算牵头单位的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1)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为准。
(2)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3)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 1 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登记专业包括建筑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登记单位名称 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
1)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拟任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9月29日起在 长 沙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http://fwpt.csggzy.cn)、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 南 湘 江 新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住 建 环 保 局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9.3 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86。
9.4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5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招 标 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 1177 号湘江集团大厦
联 系 人:黎先生
电 话:0731-818687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项目负责人:周康
电 话:0731-84317978
2021年9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