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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柏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9-13
项目名称:
龙柏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04亿
招标人: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柏小学已由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湖南湘江新区2021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柏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雷锋河路与龙柏路交叉口东北角。

2.3项目概况:龙柏小学项目位于雷锋河路与龙柏路交叉口东北角,规划18个班。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73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357平方米, 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主要建筑功能单体为:综合楼、学生活动中心兼礼堂、教学楼、体育馆、食堂、运动场及学校配套项目等,总投资约10414.2万元(不含征拆费用)。

2.4服务期限:

1)在建设方下达正式勘察任务书后20日内提供工程勘察报告,后期与施工设计图纸同步备案。成果交付日期可根据建设方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2)收到中标通知书15天内提交两套设计方案,提交设计方案后1个月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提交可研文本。

3)方案设计通过后15天内完成可研批复及提交初步设计文本。

4)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后1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

5)设计工期为收到中标通知书100日历天。设计人提交的所有约定文件需满足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

6)招标技术文件、检测方案、施工变更方案等视具体情况要求提供。

2.5招标范围:龙柏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本项目勘察、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其中本次工程设计所含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完成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阶段符合项目技术要求及审批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各专业的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相应阶段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等;包括报建出图(文本)、评审审查配合、内审会及评审会会务服务;施工图阶段的技术服务、设计调整及方案变更等。具体以招标文件中《龙柏小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为准。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 /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均应满足)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三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2)勘察资质: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②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 天内承担过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一项,两项业绩要求如下

(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1800 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 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的设计业绩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本项业绩中的勘察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1800天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如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不计算全过程咨询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②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勘察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企业业绩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壹级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1 人(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勘察负责人 1 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派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

1)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咨询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并且满足下列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②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913日起在 沙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http://fwpt.csggzy.cn)、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89: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31-8879963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86。  

9.4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联系方式

标 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 1177 号湘江集团大厦

系 人:黎先生  

话:0731-818687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芯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

项目负责人:张女士、李女士

话:0731-8256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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