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长沙消费电子产业园1.1研发大楼宜尚酒店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长金审[2021]178号 ,项目业主为 长沙消费电子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 长沙消费电子产业园1.1研发大楼宜尚酒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总投资为 1980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长沙消费电子产业园1.1研发大楼宜尚酒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金霞经开区沙坪组团白石路以南,木工路以西,青竹湖路以北,钟石路以东,主要建设内容为长沙消费电子产业园1.1研发大楼酒店工程,包括酒店大堂,客房,会议室,健身房和洗衣房等,项目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本次招标金额约1980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申请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申请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3 工期要求: 90(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日,施工工期75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天;
1.4 招标范围: 长沙消费电子产业园1.1研发大楼宜尚酒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并对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按实结算,但中标人须控制最终造价不得超过中标价格;如事前未经发包人同意,超出中标价格的部分全部由中标方承担)。具体范围如下: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全部装修(含大堂、雨蓬、客房、公共区域等)、电气、给排水、暖通、结构专业(如雨棚等)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全过程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适用酒店装修改造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砌体及二次结构、装饰装修(含大堂、雨蓬(新建内容,基础土建)、客房、公共区域等所有装修施工,不含软装部分)、强弱电(含智能房控系统)、给排水、防水、暖通、热水系统、消防专业工程及酒店周边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施工范围最终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1.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资质甲级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
2.6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7 申请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允许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合格制。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请申请人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起在 长 沙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
( http://fwpt.csggzy.cn/)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申请人应当在 长 沙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 http://fwpt.csggzy.cn/)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