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长沙先导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时光印象G12地块C1#~C4#、C6#、C7#、地下室及G层建设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时光印象G12地块C1#~C4#、C6#、C7#、地下室及G层建设工程施工。
2. 工程地点:长沙高新区岳麓大道与东方红路交汇处。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约183274.69㎡(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71180.25㎡,地上建筑面积约112094.44㎡),其中C1#栋地上21层、C2#栋地上21层,C3#栋地上32层,C4#栋地上31层, C6#栋地上3层、C7#栋地上3层,地下室及G层地下3层,框架剪力墙结构。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时光印象G12地块C1#~C4#、C6#、C7#、地下室及G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建筑物的土石方工程(含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及室外排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含公共区及C3栋(人才公寓)户内精装修工程);门窗工程;栏杆工程;入户门工程;消防及弱电工程;泛光工程;三网工程;电梯工程;地下交通标识及地坪漆工程;标识标牌工程;信报箱供应及安装工程等;具体以相关批复、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8月17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0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 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肆亿玖仟柒佰壹拾叁万壹仟捌佰捌拾壹元捌角伍分(¥ 497131881.85 元);
其中:
(1) 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壹仟壹佰叁拾捌万陆仟玖佰陆拾壹元壹角壹分 (11386961.11 元);
(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3)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壹拾万元(¥ 13100000.00元):
(4)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零元(¥_0_元)。
2.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具体单价详见中标文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李星 。
六、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条款;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冋一类内容 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标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 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 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 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
发包人:(公章) |
承包人:(公章) |
承包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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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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