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湘科大厦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为 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湘科大厦改造项目备案证明 ,项目业主为 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项目总投资为 约1400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湘科大厦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湖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漓湘东路9号;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湘科集团总部位于湖南长沙长沙县漓湘东路与东四路交汇处东北角的办公楼及园区范围内。占地总面积48145.3㎡、宗地面积31754.2㎡,园区为10层办公楼及2层报告厅,建筑面积48770.75㎡,建筑总高度为 45.60m,框架结构。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总部的提质改造项目为园区内园林景观改造及大楼一楼大厅与六楼办公区域的室内装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园林景观改造为集团总部园区内园林景观绿化的提质改造,本次园林景观改造面积约为17500.00㎡,原东部停车区域暂不做改造;室内装修项目为原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局部调整改造及六楼整层Z形办公区域及连廊电梯厅拟将其整体改造为集团总部办公室,一楼大厅层高21m、六楼层高4.2m,装修面积约2900㎡。六楼原有架空层不做改造。本次装修总面积约4399.2㎡。其它区域部分用于集团其他机构办公用房,不在此装修范围内。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 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室内装修施工60日历日内完成,室外装修施工90日历日内完成,以上时间均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合施工各阶段的工作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 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总承包、协助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消防审批和验收、消防整改等,配合完成工程结(决) 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从初步设计深化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及后续服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编制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并满足发包人、业主单位及相关行政主管评审要求。
第二部分(采购):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第三部分(施工):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内容,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为准。
1.5 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本项目设计需求,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 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 √资格□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