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
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0 其他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列入异常名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0.2投标人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
10.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